云南省公安厅改革办主任李刚就如何全面深化我省公安改革回答记者提问

13.10.2015  16:42

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
2015年10月12日

 

今年以来,云南省公安厅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要求,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公安改革的总体部署,深入调查研究,紧密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经报云南省委审议通过后已于近日印发。10月13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我省召开全省州市公安局长座谈会,在本次会议上,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张太原对如何贯彻落实我省公安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了专门细化部署。近日,云南省公安厅改革办主任李刚针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全面深化云南公安改革工作的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记者:请您谈谈云南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总体情况?

 

李刚:今年初,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中央“1+3”意见方案。根据中央“1+3”意见方案和中央、省委、公安部有关重要文件精神,云南省公安厅结合云南实际起草了我省实施意见,分别经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可以说,以此为标志,基本完成了我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顶层设计,我省公安改革的具体思路已经明确,接下来就是要扎扎实实地抓推进、抓落实,推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步入快车道,确保各项公安改革在我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当然,要确保改革沿着既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推进,需要全省公安机关上下一心,以“啃硬骨头”和“钉钉子”的精神扎实推进,努力形成改革合力、发挥整体效应。同时,公安机关许多社会管理方面的改革也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大力支持。

 

二、记者:云南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李刚:我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总体考虑是,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公安机关性质特点,紧紧围绕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着眼能力建设,突出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结合云南公安工作实际,研究提出了全面深化云南公安改革6个方面31项重点任务,170余项具体措施,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为推动云南实现跨越式发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为此,明确了我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总体目标:完善与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全面依法治省相适应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建立符合公安机关性质任务和云南实际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建立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到2017年,基本形成系统、规范、高效的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实现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三、记者:云南公安改革将从哪些方面入手?

 

李刚:我们考虑,一是认真贯彻中央精神,以中央意见方案托底,结合云南实际做“加法”,努力做到中央明确的任务“不漏项”,云南自身要改的任务“不缺项”。二是坚持“跳出公安看公安”、“立足公安谋改革”,解决好推进公安改革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解决好责权利相统一的问题,确保公安改革与司法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其他各领域改革相配套。三是紧紧围绕公安机关职责任务,把握好中央要求、群众关切、基层期盼三个层面的问题,把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改革放在首要位置,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优先改革的范畴,努力通过深入推进公安改革,在保平安、保稳定、惠民生、促发展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四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影响公安机关战斗力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注重从完善体制、机制、制度保障入手,为解决长期以来制约我省公安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从省里顶层设计上,明确方向,提出原则,提供依据。

 

记者:当前,全国都在深入推进公安改革,对比中央或者其他省份,云南公安改革的亮点有哪些?

 

李刚: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云南“三个定位”,对事权在省里、能自主推进的改革事项,进行了细化拓展,努力使实施意见“接地气”、体现云南特点、符合云南实际。比如,边境维稳、藏区维稳以及禁毒工作是我省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结合云南实际做了拓展,在实施意见重点任务中分别进行了明确。又如,对公安工作的具体机制问题,比如社会治安防控、惩防犯罪、信息化建设、应急指挥等问题,我们结合云南实际,尽量拓展细化。

 

五、记者:云南本次公安改革将给人民群众带来哪些方面的实惠?

 

李刚:公安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同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完善与推进边疆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与全面依法治省法治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以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地保障民生、方便群众。比如,在服务大局方面,着眼于服务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出了“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的相关政策,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并提出了“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居住登记制度,完善居住证制度,强化服务管理,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内容。在保民平安方面,我们提出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更加注重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的社会治安治理体系,完善社会治安防控模式,构建严密有效的治安防控圈,通过改革提升有效控制犯罪的能力。在保障民生方面,针对高速公路堵车问题,提出了建立公安机关与交通、卫生等部门协调联动、分工负责的高速公路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推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建立完善清障救援服务快处机制的内容;针对我省古城镇古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提出了健全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文物建筑消防建设标准,开展专项治理,推动消防建设全面达标的要求。

 

六、记者:云南户籍制度改革推出已有两个多月,请问现在最新的进展是什么?

 

李刚:户籍制度改革是省委确定的今年下半年全省20项重点改革任务中的一项,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实施意见》印发后,省公安厅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迅速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户籍制度改革动员部署会议,举办省、市、县三级户政骨干参加的户籍制度改革业务培训班,广大新闻媒体给予大力支持,广泛宣传,为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采取多种有力的工作措施,该项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下面我用一组数据来说明:截至9月份,全省共办理成年子女投靠父母7200余人,三代亲属跨辈投靠落户2000余人,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约2万人,返农村原籍地落户7.3万余人。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8万余人。

 

七、记者:公安改革中,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警察管理制度的改革,请问云南在这方面是怎么做的?

 

李刚:中央已明确,根据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目前,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修订出台了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建立了公安民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同时,有关部门正根据中央精神,对警员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和工资制度、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改革进行研究,已经形成了方案,进一步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报中央审批。省公安厅也在积极调研,一方面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另一方面提早研究谋划,做好政策上的衔接和工作上的对接,切实为贯彻落实打好基础、做足准备,力争中央有关政策出台后迅速在我省落地生根,让改革成果尽快惠及广大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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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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