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率队到临沧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

06.11.2018  09:02

  10月31日至11月2日,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李培委托,外事华侨工委主任陈洪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临沧,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

 

  检查采取听、看、查、访的方式进行,以民族自治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财税优惠政策落实、精准脱贫、生态保护和补偿机制建立、少数民族干部及人才选拔培养、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情况为重点。

  检查组在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情况汇报后,先后深入双江自治县民族小学、双江自治县工业园区、沙河乡景亢民族团结示范村、荣康达乌龙茶庄园、勐勐镇彝家村、临双高速双江互通项目点、勐库镇冰岛村等地实地走访查看。

 

  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走访后,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强调,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是我国从实情出发的一个伟大创举,执行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要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性。

  二要把贯彻实施好“一法一办法”与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三要继续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四要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五要大力发展民族地区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六要加强民族干部人才队伍的培养落实。七要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华松参加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德扬,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工委主任孙树兵、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杨文峰,市民族宗教委副主任汤斌陪同检查。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