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党组会和主任会

24.10.2018  09:04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十次主任会议相继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拉玛·兴高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志伟、常敏、马凤伦、赵学锋、毕惠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庆昆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二十六次会议研究了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对〈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党内送审稿)〉的研究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主任会议研究了拟新增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议题,听取了人事任免事项、《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昆明市与德国迪岑巴赫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授予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阿利莫夫“昆明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关于昆明市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修订草案)》有关情况,会议同意将以上议题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订草案)》《昆明市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智慧检察院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修订草案)》《市人民政府2017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昆明市轿子雪山保护和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国健康之城”的议案>的实施情况报告》的材料准备情况,会议同意将上述报告、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办公厅汇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日程(草案),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2018年“10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评议方案》,听取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筹备情况汇报、2018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关于对昆明市涉及生态环保地方性法规清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制定修改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地方性法规情况的报告》。会议传达了2018年全省立法工作会精神。(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