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严把六关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11.07.2017  18:01

为着力治理和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局的工作要求,红河州局严把六关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一是严把领导责任关 。要求各县市局严格按照“四有两责”要求,提高认识,加强治理工作的领导,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使农村食品经营秩序得到规范,农村食品消费安全得到保障。

二是严把风险防控关 。结合当地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排查农村食品安全风险点,列出风险问题清单,逐一对照排查,切实采取措施,强化治理,突出1-2个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农村食品安全。

三是严把市场准入关 。严格按照《云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食品销售部分)》和《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执行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依法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备案登记卡,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强化对经营许可条件合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主体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食品经营活动,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行为。

四是严把监督检查关 。加强食品抽检工作,加强对食品标识标签的监督检查和肉食品经营者的监管,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排查,强化日常巡查,做到责任到所、责任到人。

五是严把示范创建关 。结合当地实际,树立典型、创造条件、加强引导,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年底前确保每个乡镇(或农村)不少于3至5家食品安全示范店,并积极推进农村食品统一配送。

六是严把宣传引导关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活动进基层、进农村,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监管氛围,提升农村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引导农村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到诚信守法、依法依规经营。

2017年以来,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中,红河州13县市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98人次,执法车辆507辆次,检查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食杂店、流动食品摊贩、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点等5264户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当场销毁过期变质食品140公斤(其中有过期饼干、饮料、奶制品、儿童小食品等)、红牛饮料43件(24听×250ml)、过期啤酒48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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