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

18.10.2018  15:1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不断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今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累计纠正和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632个,处理单位24个、责任人2992人。

  为让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无所遁形,红河州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的同时,着力拓展问题线索渠道,采取常规巡察、机动式巡察、点穴式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主动发现责任单位在脱贫攻坚工作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各乡镇纪委每月开展一次抽查,州县两级纪委每两月开展一次抽查。截至目前,13个县市均按照要求开展交叉检查和重点检查,共发现问题线索808个。

  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依规依纪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苗头性问题、轻微违纪情形,及时进行约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履责不到位延误工作的,一律严肃问责;对不适合在原岗位工作的,及时向组织部门提出组织调整建议;对违纪行为,坚决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嫌违法问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为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对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烈震慑,有效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底线”、不碰“红线”。今年以来,州纪委监委先后公开通报曝光1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记者 杨富东 通讯员 尹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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