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党建暨思想政治工作培训现场教学在宜良举行

24.05.2018  15:11


5月23日下午,云南省检察机关党建暨思想政治工作培训班参训领导来到宜良县检察院开展现场教学活动。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戴富才参加现场教学并作重要讲话。全省分、州、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及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代表,政工科长及省院机关各支部书记、政治部全体人员共117名检察人员参加现场教学。


此次现场教学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实地观摩宜良县检察院和宜良县一幼党建文化长廊;二是召开现场教学会议。参训领导先后实地参观了宜良县检察院党建文化长廊、宜良县一幼校园党建情况,详细了解了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现场教学会上,宜良县检察院检察长马伟汇报了该院机关党建工作情况。2017年以来,该院针对党支部功能弱化、党建与检察业务缺少连接等问题,确立了以“抓基础、固连接、强保障、促融合”的工作思路,通过实施 “三个先锋”引领工程,建立党员群众结对联系机制,使用“三张清单”压实党建、业务、改革和意识形态责任,通过政治督查制度定期考核问效,运用“党建+”模式促进融合,实现了以党建为引领,将党建融入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党建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深度融合的格局。

会上,戴富才充分肯定了宜良县检察院的机关党建工作,认为该院党组班子通过抓机关党建带出了一支生机勃勃、充满战斗力的检察队伍,为全省检察机关做好党建工作树起了一面旗帜。希望各院在学习观摩中互相借鉴、互相比较,更好地结合实际抓好检察机关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并结合“全省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对全省检察机关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要围绕提升组织力,抓好“基层党建巩固年”各项工作任务;

三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党建工作成果

近年来,宜良县检察院以党建为引领,通过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树形象取得显著成绩。该院先后接受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李小三,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等领导实地调研并给予高度肯定。2017年,该院代表昆明市基层机关党组织接受省委组织部检查并获得好评,被评为昆明市市级党建示范点、昆明市市级示范党支部、宜良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宜良县创新型党组织、宜良县党建品牌示范点等称号。
队伍建设成果

通过抓党建带队伍,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近年来,该院先后获评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档案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云南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荣誉,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第九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全省先进检察人员”“全省公益诉讼办案能手”等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10个集体、25名个人获国家、省市级表彰。依托县委“幸福新宜良·党群心连心”平台,组建了法律服务专业志愿者服务队,实现检察人员“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工作和职责的高度融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检察业务成果

通过抓党建促业务,检察业务取得了新的成效。2017年以来,该院在全省检察机关中首家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一站式”服务;办理的“邓某某猥亵儿童案”被评为“全省未成年人精品案例”和“全市十佳未检案例”;办理的云南恒阳公司与云南省弥勒市蜂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虚假诉讼监督优秀案件”;办理的阳宗海环境公益诉讼案,推动《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的修改进程,有力地保护了九大高原湖泊之一的阳宗海生态环境;司法改革中,公诉部在受案数和人数同比上升38.85%和18.63%的背景下,全年退侦率下降33.11%,结案率提升3.25%。
机制创新成果

通过抓党建谋发展,检察机制有了新的突破。聚焦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拓展法律监督新途径。深化检警合作、延伸监督触角,在县公安局设立派出检察官办公室,全面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增强交流沟通、拓展监督平台,在县法院设立执行工作监督办公室,实现民事执行活动“家门口”的监督。整合各方资源、推进公益诉讼,与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森林公安局等六个行政机关建立环保协作机制,并分别签订《关于加强协作推进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与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形成共同保护公益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