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事、行政、环境资源检察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成功举办

18.05.2018  12:53


为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加强民事行政检察队伍专业化团队建设,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队伍提升岗位素能和履职能力,5月7日至12日,省院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省分院举办全省民事、行政、环境资源检察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施建邦出席会议并作工作部署;省院党组成员王朝辉出席会议并授课。

李宁检察长指出,民事行政和环境资源检察工作在新时代要有新观念、新思维、新面貌、新作为,要深入贯彻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在云南调研工作时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转型升级,用几年的时间不断补齐短板,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增强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立足我国社会基本矛盾的新变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事行政法律监督的需求期望,充分认识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下对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始终自觉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云南“三个定位”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也要准确认识工作现状,既要充分肯定既往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又要正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实际。要充分认识全省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开展不平衡、监督质量不高,特别是基层工作薄弱,短板明显等实际,把打牢基础作为当前的重点,谋划部署工作。要转换办案理念,用专业眼光来办理案件。变压力为动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下大力气补齐短板。

二是要加强队伍建设,锤炼本领高强的队伍。

要针对当前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队伍中普遍存在的专业知识基础薄弱、办案能力不强、新手多等突出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大力加强学习交流培训和经验总结推广,稳步提升检察人员的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专业知识和专业素养。要切实加强办案组织建设,确定专门的办案团队分别专职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把专业化团队建设作为提升能力的重要组织形式抓实、抓好。积极探索借助外脑提升工作水平的途径和方法,发挥专家、学者等在梳理分析案件中的作用,提升民行监督案件的精准度。探索建立专业委员会,建立健全吸收具备其他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办案的机制,弥补检察官在专门技术性知识方面的不足,助力检察专业化建设。

三是要依法规范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质效。

监督是否精准,直接影响监督质效。要切实提高民事行政抗诉的精准性,实现精准监督。通过办理典型案件提高办案效果,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需求。要审慎行使监督权力,既要加强监督,又必须保持相对应的理性、克制和谦抑,严守检察权边界,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政法机关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治属性和社会属性,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过程中,要将政法机关的政治属性放在首要位置,善用政治智慧法律思维,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构建双赢、多赢的公益诉讼工作局面。

施建邦副检察长充分肯定了2017年全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各项成绩,并从突出主业,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实现办案工作稳中有进;规范司法行为,提升监督质效;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主动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协调四个方面对全省检察机关下半年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党组成员王朝辉就《民商事案件裁判理念与思路》、《民事审判监督实务及相关程序问题》两个专题为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人员作视频培训并现场解答学员提问。

会议期间,曲靖市检察院、普洱市检察院、大理州检察院、安宁市检察院、永平县检察院分别从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民事检察、基层院建设方面进行交流发言。民事、行政、环境资源检察三个部门分别具体布置了工作。全体学员进行了深入热烈的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

培训班邀请了中国社会科学院长城学者、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民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博士生导师孙宪忠对民法编撰的几个问题进行专题讲授。同时邀请了高检院民事行政检察厅领导,省高院行政庭领导、福建省检察院检察业务专家、省院检察业务专家进行全方位的授课培训,对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行政诉讼案件审查实务、非诉执行监督、民事监督案件审查实务等方面内容进行授课。同时,为提高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人员释法说理能力,就民事行政检察人员心理知识及工作技能进行实务培训。整个培训内容丰富、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促进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人员业务素能的提高。培训期间,行政检察处整理刻录行政诉讼常用法律法规、文件选编、典型案例下发全省,并就行政检察业务对下考评标准征求意见。

各分州市院分管检察长、副检察长,各分州市院及各基层院民事、行政、环境资源检察部门负责人,省院民事、行政、环境资源检察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及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