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云南强化危险废物管理 加强宣教培训、督察考核和环境执法
本报记者蒋朝晖昆明报道 近日印发的《云南省环境保护 环保局厅
新平县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步入正轨
为加强对新平县危险废物转移的有效监管,防止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造成环境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新平县环保局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从2011年开始实现依法审批转移联单制度。通过几年的努力,新平县的危险废物转移单位由当初的3户医疗机构扩大到现如今的16户医疗机构和2户工业企业,转移量为由2011年的13636. 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