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寻甸法院首次宣判拒执罪 “坐牢”威慑力推动案件执结
“被告人马某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行为已构成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人马某在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前已履行完赔偿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昆明信息港

捡拾银行卡后冒名取款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一、案情简介
程某,某国际大酒店营运部服务员。一日,程某在其所属的酒店旗下一KTV歌厅值班时,捡到此前在歌厅消费的客人徐某遗失在包厢内的钱包(内有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居民身份证等物),私自将钱包隐藏于另一包厢内。当日值班结束之后,程某取走钱包,后持钱包内的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先后三次到工行网店试图取款,均因密码错误未果。终有一日,程某来到工行某自助银行,以徐某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数作为密码输入,成功取出现金3000元。第二天程某又到另一工行分理处取出1. 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