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照后证

省“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暨“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和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等有关工作
省“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暨“ 工商局

普洱市局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自2014年3月新《公司法》实施以来,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普洱市局积极推进公司登记制度改革,取消公司登记时验资的要求,放开出资数额、方式、期限以及最低出资限额、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等方面的限制,推行企业“年报”公示制度和“先照后证”制度。到目前,除国家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30余项前置审批项目外,其他审批已不再作为工商登记的前置条件。2015年9月29日, 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