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批准我省设立昆明高新和腾俊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

11.01.2016  18:19

近日,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同意设立宜昌三峡等6个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批复》,同意我省设立昆明高新和腾俊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昆明高新保税物流中心批准建设面积0.02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产业园区2号道路,南至产业园区1号道路,西至产业园区4号道路,北至登高街、产业园区3号道路。腾俊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批准建设面积0.09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昆阳恢厂村委会、南至云南腾晋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西至海口林场、北至昆阳恢厂村委会。

准予设立的保税物流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通过验收后方准予其依法开展有关保税物流中心业务,有关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