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纪委通报11名官员违纪查处情况 7人被开除党籍

21.01.2016  10:52

    1月19日,楚雄州纪委对11名官员违纪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所查处的官员中,有7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3人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7人被双开

    楚雄州水务局原局长汤健

    禄丰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常务副县长张东

    禄丰县委原常委、县委办公室原主任石刚

    楚雄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原党委委员、校长钱文卿

    武定县政协原副主席廖猛

    大姚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常务副县长王文清

    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温连勇

    通报称,以上7人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楚雄州纪委审议并报经州委、州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汤健、张东、石刚、钱文卿、王文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决定给予廖猛开除党籍处分、由武定县政协按程序和规定给予廖猛开除公职处分;决定给予温连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大姚县人大常委会按程序和规定给予温连勇开除公职处分;收缴7人违纪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人被开除党籍

    牟定县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有兆仁

    楚雄州体育运动学校原校长杨文津

    南华县纪委原常委、县监察局原副局长李学明

    通报称,有兆仁、杨文津、李学明3人行为已构成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楚雄州纪委审议并报经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有兆仁、杨文津、李学明3人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人违纪被处分

    南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爱军

    马爱军在担任南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县公安局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规定,长期占用企业车辆,违反廉洁纪律,被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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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白庆阁违规用公款组织旅游和吃喝娱乐等问题。2013年3月,主持威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的白庆阁组织该局工作人员及部分员工家属等10余人前往本县一村落观赏油菜花,并用公款3000元先后到农家乐就餐、县城营业性歌厅娱乐。白庆阁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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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1月20日据西双版纳州纪委消息,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原党委书记柳壹华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收缴其违纪所得;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柳壹华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严重违纪,并触犯刑律。(都市时报 记者苏端阳)

编辑:王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