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交警一周查办24345起交通违法 60人受到拘留处罚

20.06.2016  01:49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6月10日至16日期间,昆明交警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4345起。其中,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有60人(无证驾驶52人,使用伪、变造牌、证4人,酒后驾驶机动车2人,肇事逃逸2人);吊销驾驶证15本(醉酒驾驶13起,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2起)。

  据悉,在查处的2万多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中,饮酒驾驶31起,醉酒驾驶13起,机动车未悬挂号牌19起,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4起,机动车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的74起,超员234起,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5591起,违规使用专用车道3961起,逆向行驶467起,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1868起,货车违禁行驶762起,违反禁止标线指示10038起,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1280起, 查处非法营运3起(摩托车非法营运1起,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2起)。

   驾校教练深夜醉驾肇事后逃逸

  2016年1月4日19时许,昆明市某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教练宁某在安宁市温泉镇一餐馆吃饭期间饮酒。

  当晚21时许,宁某饮酒后驾驶云AB946学号“大众”牌小型轿车,由安宁市温泉镇前往西山区日新路佳湖花园小区。

  22时00分许,宁某驾车行驶至昆安高速公路西南汽配城路段时与一辆“奥迪”牌小型轿车相撞,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发生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宁某为逃避法律的制裁驾驶肇事车辆逃逸,随后被奥迪车驾驶员驾车将宁某所驾车逼停并报警。几分钟后,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九大队民警接报警后赶至现场将其查获,发现宁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抽取宁某血样送检,结论为其血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77.40mg/100ml(乙醇成份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构成“醉驾”)。

  宁某作为机动车驾校的教练没有以身作则给学员们做好示范和表率,抱以侥幸心理逃避法律追究,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以及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

   男子酒后开车屡教不改 终被拘留吊销驾照

  2016年6月6日12时许,何某在东川区糖厂一餐馆吃饭期间饮酒。

  当日17时许,何某饮酒后驾驶云AML502号“飞鹰”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东川区凯通北路延长线糖厂路段时,被东川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发现何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现场酒精含量呼吸测试,结果为67mg/100ml(乙醇成份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后经调查发现,何某曾于2015年10月27日20时30分,在东川区桂苑街与集义街交叉口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东川区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处以罚款18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

  何某屡教不改,无视法律法规的存在,时隔半年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因其实施的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何某将面临处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