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2016年兑现野生动物肇事补偿金达40.5万元

18.01.2017  15:07

2016年,凤庆县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受理野生动物肇事案件,认真进行现场查勘定损。全县全年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事件50余起,涉及户数200户,共兑现补偿资金40.5万元。

据了解,近年来,凤庆县高度重视林业生产工作,森林生态环境得到日益改善,群众保护意识不断提高,野生动物资源得到有效地保护。随着环境的改善,全县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增加,加上林区人为活动减少,野生动物肇事案件逐年增加,给林区周边群众的农业生产、生命财产造成了损害。

为进一步促进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使野生动物肇事受害群众的损失得到合理补偿,在省林业厅的支持下,凤庆县于2014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工作启动后,该县林业部门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及时开展保险理赔业务知识培训,在肇事多发乡村开展防范野生动物伤害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凤庆县林业局 | 作者:张猛杰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