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交警上周查办27915起交通违法 43人被执行拘留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自2016年5月9日起,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媒体以“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形式,每周向社会发布交通管理资讯,曝光驾驶人违法行为及被查处情况。
5月23日,昆明交警发布第三期“曝光台”信息:在5月13日至5月19日期间,昆明交警共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27915起,其中饮酒驾驶41起,醉酒驾驶46起,机动车未悬挂号牌16起,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8起,机动车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的208起,超员184起,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7761起,违规使用专用车道4377起,逆向行驶371起,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1981起,货车违禁行驶1148起,违反禁止标线指示10453起,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1302起,非法营运共计19起。
在一周查办的交通违法案件中,有43名交通违法当事人被执行行政拘留(其中无证驾驶37人,使用伪、变造牌、证1人,酒后驾驶机动车1人,肇事逃逸4人);有50名机动车驾驶人驾照被吊销(其中醉酒驾驶44起,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2起,被判处交通肇事罪4起)。
另外,有104名受到处罚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名单详见附件),因驾照被记满12分,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名参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有20人的驾照被注销、降级清单需经相关考试合格后,方能领回驾照,继续驾驶机动车辆。
案例一
3月19日16时05分,曾某驾驶“森林人”牌小型越野客车在昆明市春城路福德立交桥附近路段,与张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
交警达到现场后,越野车驾驶人曾某拒不承认其饮酒后驾驶车辆的行为,经过办案民警认真细致的调查,走访询问证人、调取视频监控录像,最终证实事发时是曾某驾驶越野车,且检测结果为曾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4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
曾某面临的是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其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将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案例二
5月12日上午,交警五大队组织警力在海子公路4公里路段开展路检路查工作。
10时30分许,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云ALV208的银灰色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该车驾驶人屈某(曲靖人)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让民警感到意外的是,驾驶员是一名右手残缺的残疾人(该男子右手小臂缺失)。
经查实,屈某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据其称,由于身体残疾无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但自己又有驾驶车辆的心愿,于是便买了一辆二手车来“练手”,原以为在城郊道路上不会有交警,不曾想还是被民警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