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各级消协2014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7.4万

02.03.2015  18:47
      昆明市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202件,解决3081件,解决率96.2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7.4万,其中因经营者欺诈行为消费者得到加倍赔偿的6件,支持消费者起诉4件,接待来访和咨询1.47万人次。经消费者协会提供案情线索后,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罚没款18.6万元。       2014年投诉中,根据投诉性质划分,居于前三位的分别是质量问题,占投诉总量的41.44%、价格问题,占16.51%;安全问题,占1.28%;商品类消费投诉中居于前三位的分别是家用电子电器类,占投诉总量的18.33%;交通工具类,占16.8%;服装鞋帽类,占7%。服务类消费投诉中居于前三位的分别是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占投诉总量的9.28%;其它商品和服务类投诉,占4.87%;电信服务类投诉,占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