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的重要目标。当前,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已进入关键时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机关,是全省发展改革系统面临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6〕1037号)、《关于印发<中共云南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20年)>的通知》(云治省〔2016〕2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16〕32号)要求,2017年1月18日,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20年)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工作方案》(云发改法规〔2017〕64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总体目标;二是重要任务分工;三是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第二部分重要任务分工对《规划暨实施方案》任务分工中明确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单位的5项任务,要求作为配合单位或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的35项任务,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共提出了40项任务措施,细化为99项具体措施,并落实到责任处室,明确可检验成果及完成时限,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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