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稿(2017年第9期)
昆明市公安局启动打防盗抢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街面巡逻盘查工作
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4月24日,昆明市公安局召开打防盗抢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街面巡逻盘查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披露,为推进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按照《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打防盗抢二轮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的通告》要求,结合当前全市交通秩序管理的工作实际,为营造安全良好的交通环境,有力打击盗抢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昆明市公安局决定从4月24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打防盗抢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街面巡逻盘查工作,依法排查涉盗抢电动自行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在打防盗抢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街面巡逻盘查工作中,公安机关将整合巡逻车、春城骑警、警务亭、治安巡逻小组等街面交通、治安巡控力量,强化巡逻盘查措施落实,通过移动警务信息系统,精准查缉,及时发现和打击犯罪,力争发现查处一批涉盗抢车辆,打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打掉一批盗抢、收销赃犯罪团伙。一是开展机动巡逻盘查,以各巡逻防控单元为主,随机对可疑电动自行车及人员进行盘查,通过对电动自行车和驾乘人员的信息比对,排查电动自行车涉盗抢嫌疑。二是集中设卡盘查,全市公安机关各派出所将根据治安及道路情况设置堵卡盘查点,开展专项盘查,定期或不定期调整卡点位置及堵查方位,严防严打盗抢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期间,公安机关将重点对涉盗抢嫌疑的车辆及驾乘人员,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动自行车,三名(及以上)人员同乘一车等行为进行巡逻盘查。
昆明市公安局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在巡逻盘查时,要严格依法履职、文明执勤、规范告知、热情服务,主动表明身份和查缉目的,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在巡逻盘查工作中,公安机关将对人民群众守法使用电动自行车和防范电动自行车被盗抢进行宣传,同时,集中巡逻盘查将避开上下班高峰时段,方便人民群众出行。
公安机关在此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防盗抢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街面巡逻盘查工作,积极举报盗抢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线索,发现盗抢犯罪活动,及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将依照“121”奖励办法,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共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宣传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