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体育舞蹈等5个项目孙莹瑛等449人批准为裁判员进行公示的通知(2016年第二批)
09.12.2016 00:04
本文来源: 省体育局
各州、市体育局(文体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篮球等项目裁判员技术等级标准,经审核,拟批准体育舞蹈等4个项目孙莹瑛等93人为一级裁判员,体育舞蹈等3个项目陆纯等134人为二级裁判员,体育舞蹈等2个项目孟丽平等222人为三级裁判员。现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6年12月7日至15日),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对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云南省体育局监察室、竞赛管理和青少年体育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及联系方式或当面反映。
举报电话:省文化厅纪检组:0871-63386368
竞赛管理和青少年体育处:0871—63166150
附件:1. 一级裁判员称号的裁判员名单
云南省体育局
2016年12月7日
本文来源: 省体育局
09.12.2016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