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做好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临人党总支〔2015〕6号

16.12.2015  16:55
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做好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常委会机关各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共临沧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做好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临直工字〔2015〕38号)要求,现将机关各支部开好“三严三实”专题组织生活会和2015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把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结合起来,推动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执行力和增强大局意识,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党员干部队伍。通过民主评议党员,纯洁党员队伍,弘扬党内正气,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绿色崛起提供可靠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摆事实讲道理,既严格党员标准,又区别党员实际,既不降低党员标准,也不提过高要求。

  2.民主公开原则。要切实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积极引导党员充分发表意见,注重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党内民主。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平等相待原则。党员民主评议中,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民主评议,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领导干部都要做到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4.注重教育原则。要把民主评议过程作为相互帮助、相互促进的过程,力求每名党员受到教育,思想政治素质得到提高,党性修养得到增强。

  二、时间安排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从2015年12月15日开始至2016年1月15日前全面完成。专题组织生活会以总支为单位开展,与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一并进行(具体时间由总支确定,另行通知)。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具体时间由各支部待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即行开展)。

  三、参会人员

   (一)专题组织生活会参会人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基层党组织实际,专题组织生活会以机关党总支为单位召开,参加人员为总支委员会班子成员、各支部委员会班子成员,同时邀请机关部分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会议。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总支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民主评议范围和对象

  1.常委会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对外出党员要提前通知其本人按期返回参加民主评议。对确实不能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的,应寄回其本人的党性分析材料,由他人代读,参加评议,并将评议意见反馈本人。

  3.第三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方法可以从简,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评议者,经支部批准,可以不参加评议。

  四、民主评议主要内容

  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重点从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宗旨意识、工作表现、组织纪律、道德行为六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各支部在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中,要结合党员岗位特点,确定符合实际的评议内容。在职党员要重点围绕立足岗位发挥作用、联系和服务群众进行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要重点围绕领导作风、群众观念、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评议;基层党组织书记重点围绕履职尽责、严守纪律进行评议。对流动党员、个别年老体弱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要合理确定评议内容,既不降低标准,又体现组织关怀。

  五、方法步骤

  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党支部在总支专题组织生活会结束后,适时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会前准备

  1.精心组织学习教育。要紧密结合当前形势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重点研读《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若干规定》等党内文件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有关文件。着重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为开会组织生活会打牢坚实思想基础。

  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征求和听取群众对党总支班子及成员以及每名党员的意见。要紧扣组织生活会主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重点听取党总支班子及成员在践行“三严三实”、改进作风等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在坚持原则、敢于担当、遵守党的纪律等方面的群众意见。

  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每位党员要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对照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党的优良传统和民主评议内容,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联系个人成长进步经历,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和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明确今后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深入开展谈心交心。开展总支书记与委员,委员与党员谈心活动,帮助党员查找工作和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总支书记、委员要认真听取、虚心接受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为开会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支部党员之间都要开展谈心活动,征求对自己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

  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每名党员要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征求意见情况,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深入查摆“不严不实”问题,实事求是进行总结,找出差距、剖析原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意见,明确努力方向。

  拟定总支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方案,明确召开时间、地点、流程等有关事项,形成书面报告,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

   (二)会议组织

  1.按确定的具体时间召开组织生活会,会上要对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并通报征求意见的情况。

  2.紧紧围绕践行“三严三实”主题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思想交流,切实增强组织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要紧紧围绕主题,对照“三严三实”,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进行“六查”,即:一查修身严不严,看是否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二查用权严不严,看是否践行党的宗旨的基本标准,坚持用权为民,严格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三查纪律严不严,看是否做到慎始慎独慎微,自重自警自省自励,严守党纪国法;四查谋事实不实,看是否保持专注发展定力,从实际出发谋事,使各项工作、措施、办法符合实际;五查创业实不实,看是否直面改革发展中的难题、前进道路上的风险挑战,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求真务实、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六查做人实不实,看是否做到守法遵规、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表里如一。

  3.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议前首先要通报总支组织生活会情况,听取党员意见。组织党员开展评议时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每位党员在会上要进行党性分析,逐个讲,互相评。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深刻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党员,由本人写出书面党性分析材料,委托党支部其他党员代其作党性分析,会后党支部要及时向党员本人反馈评议意见。现场要发放评议表(栏目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栏次)公开评议。

   (三)组织考察

  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将党内外评议意见进行综合整理,对参加评议的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并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综合评定结果。评议结果向党员本人反馈,在支部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监督。

   (四)表彰处理

  对评议出来的优秀党员,由总支进行通报表彰。凡推荐上级表彰的党员,必须从上年度民主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推荐。(优秀党员名额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5%,具体为:一支部共有党员29名,可评优秀党员4—5名;二支部共有党员27名,可评优秀党员4名;三支部共有党员23名,可评优秀党员3—4名。)

  2.对合格党员,给予肯定和鼓励。对基本合格党员进行组织谈话,帮助其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3.对评议中发现或揭露出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查清事实,上报处理;对于不合格的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会后工作

  1.切实抓好会后整改工作。总支、各支部和每位党员要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把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2.总支要把组织生活会准备工作、意见建议及各支部党员发言提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查出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整理,写出组织生活会专题报告,与会议记录、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一起,会后(2016年1月底前)报市直机关工委。

  六、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高质量开好“三严三实”专题组织生活会,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环节,总支、各支部要高度重视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做好会前的准备工作,严格按程序,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防止走过场。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各支部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生活会、身体力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示范意义,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好总支专题组织生活会,模范践行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带头聚焦“不严不实”查摆问题,带头做好党性分析和自我总结,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党员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三)加强工作督查指导。 总支要严格审核党性分析材料,及时指导、督促、检查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开展情况,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规范痕迹资料管理。 民主评议结束后,各支部要将被评为优秀和不合格党员的《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登记表》报机关总支,由机关总支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核,然后归入党员个人档案,《党员民主评议证书》自行审核填写;被评为合格党员的《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登记表》、《党员民主评议证书》自行审核后填写归案;评议结果要报总支立卷归档。《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统计表》请于2016年1月15日前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2015年12月11日






抄报: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抄送:常委会各委室。
发:常委会机关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委员。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12日印发
  校对:张子平                                         (共印2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