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下发2015年重点督查20项重大建设项目、20项重要工作、10件惠民实事和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的通知 (德政发〔2015〕2号)
德宏州人民政府文件
德政发〔 2015 〕2号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下发2015年
重点督查20项重大建设项目、20项重要工作、
10 件惠民实事和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六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和州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着力推进改革开放、着力推进试验区建设、着力改善基础设施、着力培育壮大产业、着力发展民生事业、着力加强城乡建设,切实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确保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州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实施2015年全州重点督查督办20项重大建设项目、20项重要工作(以下简称两个20项)和10件惠民实事,对政府工作报告实行任务分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
2015年是我州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两个20项”、10件惠民实事和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是州政府每年的中心工作之一,事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实践。“两个20项”、10件惠民实事和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实行州政府领导责任制和部门主办制,州长为总督查,全面督查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履责情况和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政府分管领导和单位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统筹推进,切实做到“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第一时间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全力以赴地推进各项工作,确保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县市政府、州直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两个20项”、10件惠民实事和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目标任务,逐项分解细化,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各主办单位负责抓好各个项目和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协办单位部门负责抓好各个项目的服务工作并配合实施。各项目责任领导要严格按计划抓好落实,“点对点”解决关键问题,“一对一”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年终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定期报告情况
“两个20项”、10件惠民实事和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督查工作由州政府督查室统筹协调,各主办部门担负着日常督促检查职责,实行工作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分别于2015年3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形成专题书面报告,12月10日前形成年终总报告,上报州政府督查室。请各县市政府、州直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报告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至州政府督查室邮箱,纸质文档需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州政府督查室存档。
四、强化绩效考评
2015年“两个20项”、10件惠民实事和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已纳入各县市、州直各相关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按照标准进行加减分,同时,对态度不端正、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将由州政府督查室按照《德宏州督查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追责。
联 系 人:州政府督查室 李永春
联系电话:0692-2104656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xls :1.2015年全州重点督查20个重大建设项目目标任务
2.2015年全州重点督查20项重要工作目标任务
3.2015年10件惠民实事
4.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7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德宏州 发布人: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