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YTC(2014)C05、YTC(2011)0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元江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元国土资告[2015]01号
经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元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YTC(2014)C05号 | 宗地面积: | 713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元江县甘庄红新小学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等于1小于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59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306014BA0287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60.56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5年 3 月9 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5年 3月20 日09时00分 | |||
宗地编号: | YTC(2011)04号 | 宗地面积: | 3276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元江县澧中路与天宝路延长线交叉口西北角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3 | 建筑密度(%): | 小于35 | |
绿化率(%): | 大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60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304014BA0044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3184万元 | 加价幅度: | 3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5年 3月 9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5年3月20日10时00分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参加土YTC(2011)04号地竞买单位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并且资质等级应与竞买土地规划的住房建设总量相对应,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不低于起始价资金证明,由不同银行的出具多张存款证明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个小时。
2、参加YTC(2011)04号报名企业需提供近三年参与土地招牌挂清单及当地财政部门出具的是否存在欠缴、迟缴土地出让金的情况说明,作为本宗地竞买人资格审查的依据,涉及欠缴、迟缴土地出让金企业不得参与该宗地挂牌出让活动。
3.根据元江县发展改革局《关于云南省元江农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的通知》(元发改【2014】182号),为确保农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安置,YTC(2011)04号土地竞买人须与元江农场签订《元江农场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协议》后方能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参与土地竞买,并按不高于成本价提供不少于4800平方米安置用房(48套),并负责办理相关产权证书及费用。
4.YTC(2011)04号土地竞得人需按出让方提供的经元江县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设计方案开发建设,并承担该宗地规划设计费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规划设计单位支付规划设计费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 年03 月8 日 至 2015 年03 月18 日 到 元江县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 年03 月8 日 至 2015 年3 月18 日 到 元江县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 向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03 月19 日16 时30 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 2015 年03 月19 日17 时00 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YTC (2014 )C05 号 号地块: 2015 年03 月09 日08 时00 分 至 2015 年03 月20 日09 时00 分 ;
YTC (2011 )04 号 号地块: 2015 年03 月09 日08 时00 分 至 2015 年03 月20 日10 时00 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宗地按现状出让,涉及的供排水、电(含高压、电缆线等)、路、通讯(含移动、联通、电信线路等)、电视网络、地上地下管线由竞得人自行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或单位申请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和安全等责任;
(三)YTC(2011)04号宗地投入开发建设投资额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办理预售许可证等相关销售手续。若未办理相关销售许可证进行公开销售的,严格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元江县同吉路104号 联系电话:0877-6515503
联 系 人:白先生 字女士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元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2月17日
来源:元江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