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16年将改造棚户区19.2万套

23.03.2016  14:45

    “十三五”期间,云南省计划实施棚改70万套以上,其中2016年计划实施19.2万套。为积极推动云南省棚改工作有序进行,今年1月19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各州市务必在会后15天内将2016年棚改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并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在3月底前落实土地、6月底前完成所有前期工作并开工60%以上,10月底前100%开工。

    截至2月底,全省开工7800套,开工率为4%。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尽快行动,倒排工期,落实责任,按时间节点完成阶段性目标。

    省政府要求,各地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吃透政策,列好清单,做好前期工作,提高申报成功率,通过专项建设基金弥补项目资本金不足。目前,全省共获得国开行棚改贷款承诺1141亿元,截至2016年2月底累计发放397亿元。省政府要求国开行省分行、农发行省分行要进一步简化资金审批和使用流程,对前期工作、征地拆迁、货币化安置等贷款资金发放实行预拨制,加快推进成熟项目建设进度。各地应主动与国开行、农发行沟通衔接,把前期工作做细做实,力争2016年国开行贷款落地300亿元以上、农发行贷款落地100亿元以上。(都市时报 记者许孟婕)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