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18日10:00至10:15试鸣防空警报

16.09.2015  09:49

    昆明市政府昨日发布公告,为增强市民防空意识,做好人民防空军事斗争准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定于2015年9月18日10:00~10:15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试鸣防空警报信号分3类:

     防空预警信号

    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防空紧急警报信号

    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防空解除警报信号

    鸣放一个周期,长鸣3分钟,每种信号间隔3分钟。(春城晚报 记者李超)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