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龙陵:名为“介绍对象”实则“婚姻诈骗”

20.10.2016  12:17

10月10日,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连续破获2起婚姻诈骗案,抓获嫌疑人2名,追回赃款2700元。

 

10月9日,该局龙江派出所发现辖区大汉坝村村民李华、上龙村村民杨明,分别被人以介绍对象为名被诈骗人民币21600元、30600元。获取情况后,该局立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侦查获悉:今年9月份,该县龙江乡上龙村小羊田村民小组的王某伙同缅籍妇女“登旺”、“英旺”、“英苗”和腾冲人李某,以介绍缅籍女子“英旺”给受害人李华做“妻子”骗得“介绍费”21600元;以介绍“英苗”给受害人杨明为“”骗得“好处费”30600元。

 

英旺”、“英苗”两人分别嫁入杨明、李华家后,曾两次趁人不备逃跑。经民警调查,王某等人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10月9日,嫌疑人王某、“英旺”、“英苗”3人被抓捕归案,民警同时追回赃款2700元。

 

10月10日,“英旺”、“英苗”两名境外妇女被拘留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身体残疾未采取强制措施,“登旺”、李某两名嫌疑人正在民警的追捕中。

 

民警在此告诫大家: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平等,买卖婚姻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由于社会制度不同,市民讨娶境外女子为妻务必谨慎再谨慎。(杨汉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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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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