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四家企业获准使用龙陵紫皮石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26.08.2015  17:16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5年第88号公告,核准云南省品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龙陵县云河石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陵县龙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龙陵县富民石斛专业合作社四家企业使用龙陵紫皮石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龙陵紫皮石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将有利于龙陵紫皮石斛地理标志产品的出口外销,实现全球175个国家和地区通关便利和互认保护,极大地提高产品知名度、美誉度和认可度,打造龙陵紫皮石斛知名品牌形象;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传承、提高和发扬龙陵紫皮石斛的质量和特色,树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龙陵紫皮石斛品牌。为把龙陵打造成为全国石斛产业的产量中心、质量中心、交易中心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保障和技术支撑;有利于大力促进龙陵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提升地理标志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实现龙陵石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优质优价的目标。

下一步,龙陵县将切实加大龙陵紫皮石斛地理标志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多措并举鼓励支持县内企业申请使用龙陵紫皮石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严格按照《龙陵紫皮石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对龙陵紫皮石斛及产品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价值,使其长期发挥效益,促进龙陵斛农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