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环保局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4.04.2015  13:27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盘龙区环保局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之前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实行项目审批前公示,通过昆明市盘龙区环保局网站、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昆明日报等,对拟审批项目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广泛征求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已对辖区“盘龙137号路”、“盘龙138号路”、“盘龙169号路”、“龙谷路”、“新云路”、“清源路”、“云龙路”、“云海路”8个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示。期满后,如未收到市民反对意见、在不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规划相冲突的情况下做出审批决定。

今后盘龙区环保局将一如既往的执行好这项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机关的执行力,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不断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