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放宽社会投资领域 鼓励高校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

21.05.2015  19:56

发布会现场。

云南网讯(记者 韩焕玉 摄影报道)5月21日,云南省政府召开27条稳增长政策推出后的首场新闻发布会,省人社厅、国土厅、招商局三个部门纷纷就各自领域推出关于27条政策的具体配套实施细则和主要内容解读,为稳增长政策的实施保驾护航。

人社厅:鼓励高校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

人社部门将通过改进贷款扶持创业政策,打造实体与网上相结合的众创空间。以互联网+人社的新模式,打造“云南人社众创网”平台,将人社服务产品与全省特色产品结合起来,形成以实体产品的扩大推广来助推创业的新模式。

每年评审认定10个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每个给予100万元扶持。到2017年评审认定40个建设规模适度、孵化功能配套、带动就业成效显著,项目特色鲜明的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

实施援企稳岗补助政策,调整社会保险费缓缴和补贴政策,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自2015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统一从3%下调为2%。降低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省级参保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0.8%降为0.4%,连续执行3年。

支持企业入职和转岗培训,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符合条件的企业以转岗方式安置富余人员进行转岗培训,课按培训项目实际付费的50%给予每人不超过4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助。

鼓励企业组织开展农民工培训,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培训补贴。企业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就业部门将按企业吸纳就业见习人数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相关报道:

云南省27条稳增长政策(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