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查出6471辆机动车有安全隐患 4636名驾驶员上“黑名单”

30.08.2017  09:41

    昆明信息港讯(都市时报 记者黄朝红 通讯员郭峰) 昨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介绍,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今年8月19日起,全国公安交警系统开展了“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并打响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

    每天夜查整治

    确保安全隐患全部“清零

    从去年到今年8月19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迅速动员部署,同步展开行动,清查出6471辆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辆,此外还有4636名交通违法未处理或满分(交通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未学习的机动车驾驶人。

    自8月起,昆明交警每天组织集中夜查整治,确保安全隐患全部“清零”。一直以来,昆明交警推行便民利民措施,每月均会筛查辖区登记的机动车辆,每月初向当月需要检验的车辆所有人所登记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提示,次月初则以短信方式对逾期未检验的车辆所有人进行提示,并同时对违法驾驶人发布交通违法信息。

    发现嫌疑车辆

    缉查布控系统会发出预警,执勤警力拦截

    对未检、未报废的隐患车辆,昆明交警通过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录入进行布控,发现嫌疑车辆,缉查布控系统便会发出预警,沿线执勤警力进行快捷精准拦截。

    在执勤执法中,民警发现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将一律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在接受处罚的同时,对应其累积分值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和考试,如果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还将追加相关驾驶技能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发还驾驶证,拒不接受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驾驶证将被停止使用。

    ★清查成果

    3289

    辆车

    违法未消除

    清查出

    6471辆

    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辆

    其中包括

    1620辆逾期未检验车辆

    1562辆逾期强制报废车辆

    3289辆违法未消除的机动车辆

    此外还有4636名交通违法未处理或满分未学习的机动车驾驶人

    ★交警提醒

    “脱检”“报废”车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昆明交警提醒: 脱检”及“报废”车辆所有人及管理人,请尽快前往公安交警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提醒广大驾驶人增强安全意识,规范驾驶行为,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凡收到交通违法信息,请及时将交通违法处理完结。

编辑:任骥远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