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鹤庆县草海湿地春季禁渔期延长一个月

09.02.2015  17:10

      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草海渔业资源,遏制渔业资源不断衰退的趋势,在2014年3月1日至5月31日实施草海湿地首轮春季禁渔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改善不足,2015年1月22日,鹤庆县人民政府决定草海湿地春季禁渔期延长一个月。禁渔时间:每年2月1日至5月31日;禁渔范围:草海湿地南海、中海、北海海面以及海面以西的污水净化池;在规定的禁渔时间和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包括垂钓)。
      鹤庆县农业局、渔业行政执法大队将于近期开展广泛宣传动员工作,2月1日以后将连续开展禁渔执法工作,必要时协同草海实地管理部门及森林公安开展联合执法,确保禁渔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