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09.02.2015  12:09

      本报讯(特约记者 寸红亮) 2014年,鹤庆县高度重视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大投入,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把保障食药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鹤庆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把加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结合,着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培训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力度,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鹤庆县食药监局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在药品方面:制定《鹤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与83家药品经营企业签订《药品经营企业诚信承诺书》、与136家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机构诚信承诺书》;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对全县涉药单位开展药械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并进行公示;推进零售药品电子监管,实现零售药店药品购进、销售、库存等全过程数据电子监控,确保数据异常及时追踪。在食品方面:对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备案管理,从源头上监控食品质量,为食品安全营造良好氛围;重点整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排查和整改,排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开展清洁厨房行动,利用3年时间,实现厨房操作规范、环境清洁卫生、污染有效控制、食源性疾病明显减少、消费者饮食安全有保障的目标;继续深入开展餐饮等级评定和公示工作,提升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自身管理水平,全年对604家企业、餐馆经现场指导后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达A级的有89家、达B级的有253家、达C级的有262家。
      二是集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鹤庆县食药监局在药品方面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不合格药械和不合格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大丽路沿线旅游市场药械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在食品方面,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生鲜乳及乳制品专项整治、米线制品“零点”行动专项整治、全县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学校食堂专项整治、重大节假日专项检查等行动。全年药械共出动执法人员388人次,车辆101车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67户次,县级医疗机构29户次,乡级医疗机构52户次,个体诊所、村卫生所227户次;出动食品执法人员846人次,车辆290车次,检查学校食堂260个次,餐饮服务单位1278户次,食品经营户2960户次,生产加工小作坊754户次。
      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食品药品违法行为。2014年,由鹤庆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牵头,通过日常督查、投诉举报两大途径,全县共查办食品药品类案件11起,其中药品2起、餐饮服务单位立案1起、学校立案查处3起、食品流通环节4起、生产环节1起,共处罚罚款人民币52844.1元。
      四是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培训工作。鹤庆县食药监局结合“3·15”、医疗器械宣传月、科技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全年出动工作人员59人,展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展板32块,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6000余份、读本102本,接受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咨询100余人次。2014年8月27-28日,县食药监局联合县教育局举办2014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及从业人员培训班。全县126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和511名食堂从业人员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