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妥善安排鲁甸地震灾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检查组查看鲁甸县甘家寨滑坡点
检查组在龙头山镇政府查看灾情
庞司长检查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庞司长看望慰问受灾群众
庞司长在鲁甸县龙头山镇查看台账
庞司长在鲁甸县龙头山镇灰街子安置点查看受临时商店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级民政部门始终把鲁甸地震灾区群众生活安排作为首要任务和重中之重的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提前谋划受灾群众安全过冬,积极开展民房恢复重建。
一是 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截至11月4日,鲁甸地震灾区有集中安置点93个,集中安置受灾群众5456户22697人,灾区累计发放帐篷65904顶,活动板房5970平米,彩条布30466件,棉被17.47万床,衣服30.6万件(套) ,毛毯14604床,折叠床8.36万张,睡袋9390个,折叠桌椅2520件,炊具4.55万套,大米4970.75吨,食用油61.13万升,矿泉水44.94万件,方便面15.82万箱、药品15645件等救灾物资,动用1万吨省级储备粮保障受灾群众口粮供应;累计发放应急期救助资金6394.88万元,发放遇难者家属抚慰金1234万元,发放过渡期补助资金2.84亿元,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二是 受灾群众过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省财政安排6300万元紧急采购7万顶救灾帐篷棉内胆,使单帐篷变为棉帐篷,增加保暖、防寒效果;10月17日,省民政厅采购的帐篷棉内胆陆续抵达灾区;18日,省民政厅专门派出了一个由厅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到鲁甸地震灾区,指导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生活安排相关工作,重点做好帐篷棉内胆的质量检查检验、调运、发放和安装培训工作。为保障救灾物资质量安全,省民政厅专门委托了云南省纤维检验局、省纪委驻厅监察室组成工作组在鲁甸灾区按照1‰比例对厂家交付的棉内胆进行检验。截至11月4日,已有3万顶帐篷棉内胆运抵灾区并陆续发到受灾群众手中。为保障帐篷棉内胆充分发挥应有作用,省民政厅工作组分别在火德红镇、龙头山镇对市县局民政工作人员和安置点青壮年实地展开安装培训工作。民政部调拨我省1万顶棉帐篷,根据灾区的需要,于10月31日再次向昭通调运棉被1万床、毛毯1万床、棉大衣2万件、衣服2万套。在应急期间发放物资的基础上,为受灾群众每户发放2件棉大衣、2床棉被(或2床毛毯),对“三无人员”每人增发1套绒衣绒裤;每户发放1200元的过冬取暖补助。
三是 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有序开展。震后不久,灾区党委政府就广泛动员受灾县区充分发扬不等不靠、自力更生的精神,抓紧开展灾损评定和民房排危,科学布局建材供应点,启动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物价,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先行启动一批民房建设,按照重建户每户2万元、修复加固每户3000元的标准提前预拨了民房重建资金18.48亿元资金,约30%的民房已开始重建。
11月2日至4日,民政部救灾司庞陈敏司长率国务院应急办和救灾司相关人员,深入鲁甸县龙头山镇、火德红镇和昭阳区苏家院镇,通过听取情况介绍、与受灾群众座谈了解、查看工作台账等方式,全面检查了解受灾群众过渡期救助、过冬生活安排和恢复重建工作进展情况。庞陈敏对鲁甸灾区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鲁甸地震灾区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措施具体,方法灵活,成效明显,是近年来所有灾区做得最好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