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地震中云南3个集体荣获公安部集体一等功

12.12.2014  10:18

    近日,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签署命令,给予在鲁甸“8·03”地震抗震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昭通市公安局、鲁甸县公安局龙头山派出所、巧家县公安局包谷垴派出所分别记集体一等功,颁发奖状,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

    公安部表彰中指出,鲁甸“8·03”地震发生后,昭通市公安机关和全市公安民警紧急动员,夜以继日地奋战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其中尤以昭通市公安局和位于震中的鲁甸县公安局龙头山派出所、巧家县公安局包谷垴派出所等三个单位表现最为突出。

    鲁甸地震中,昭通市全体民警先后救出被困群众1212名、转移受灾群众3.49万名、搜寻遇难者遗体121具,保障了5万余辆车次、100万余人次安全通行,为保护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突出贡献。(都市时报 记者 周婷婷 实习生 钱志宏 通讯员 李杰)

编辑:廖拓溪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