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档案局实地调研提前筹划“8.03”地震档案业务规范指导

11.02.2015  13:10
 

(鲁甸县档案局   阮金署)1月30日,鲁甸县档案局为规范“8.03”地震档案的收集齐全、科学整理和安全管理,深入地震重灾区龙头山镇镇政府、镇重建办、民政所及县龙头山集镇恢复重建指挥部调研抗震救灾、恢复重建档案的收集、分类和保管。通过了解灾区抗震救灾档案的收集、民房修复加固、重建自建户资料形成及临时安置点、集中安置点、集镇恢复重建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情况后,结合实际编写了《鲁甸县“8.03”地震档案归档业务培训教材》、《鲁甸县“8.03”地震恢复重建工程项目档案业务规范要求》等指导材料。明确了归档范围和业务标准,为指导全县“8.03”地震档案工作,确保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中形成的各门类档案收集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整理、规范归档、安全保管,更好地服务灾区群众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