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云岭师魂 育时代新人——省教育厅举行师德师风建设新闻宣传线索通气会
铸云岭师魂 育时代新人
——省教育厅举行师德师风建设新闻宣传线索通气会
5月5日,云南省教育厅举行新闻宣传线索通气会,邀请《云南日报》、云南人民广播电台等多家省级媒体,对近年来全省师德师风建设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立德先立师,树人先正己。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四有”教师队伍的首要任务。近年来,云南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部署及要求,正本清源找问题,综合施治建机制,高位推动促落实,引领全省中小学教师带头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提高认识,加强顶层设计。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坚持“科技兴滇”“人才强教”战略和“德能并重、以德为先”的师资建设方针,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到重要位置。无论是制定教育事业总体规划,还是部署年度教育工作;无论是举行教师节活动,还是研究教师队伍建设,都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一项事关教育工作全局的大事和教育行风建设的重点来予以谋划和推进。2013年10月,省委主要领导专门对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了批示。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及时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的意见》,成立了委厅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将2014年确定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年”,全面部署,全员行动,高位推进,取得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另外,在相继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都把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纳入进去。
正本清源,明确工作目标。直面问题,明确目标,是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前提。近年来,广大中小学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表现了良好的师德师风,培育了一代又一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赢得了党和人民信任及社会的敬重。但是,对照新形势的要求及党和人民的期望,仍然存在着谋业不敬业,副业挤主业,从业不爱生,事业不珍重,术业不专攻,服务不到位的个别现象。为此,云南省教育厅以问题为导向,明确了坚持以“铸云岭师魂,育时代新人”为宗旨,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核心,以开展“三爱”(爱祖国、爱教育、爱学生)、“三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三让”(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生成人)师德教育活动为载体,坚定职业理想,更新教育观念,践行道德规范,提高师德水平,完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爱岗敬业精神高尚,教书育人水平高超,为人师表品行高洁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思路和目标。
综合施治,健全长效机制。注意思想教育与制度约束相结合,解决问题与典型引导相结合,行业自律与优化环境相结合,严格管理与自我提高相结合,师德建设与师能建设相结合,统筹推进,综合施治,不断完善中小学师德师风治理体系。一是创新师德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主题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端正办学思想大讨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教学观、质量关、人才观。加强师德养成教育、落实师德“三项”教育,强化师德教育培训,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设立“师德师风教育月”,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广大教师立德树人、教真育爱的文化自觉和责任担当。二是突出激励关怀。进一步完善省、州、县教师激励机制,大力褒奖师德表现优秀的教师。省级定期评比教育功勋、云岭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最美教师等,积聚教师队伍正能量。充分发挥我省近年来涌现出的农加贵、熊照才、代建荣等教书育人楷模和师德楷模的示范引领作用,利用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加强教师心理健康培训,重视解决教师职业倦怠问题,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注重对教师的人文关怀。三是规范从教行为。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推进全员育人导师制,做好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成长向导,促进广大教师从“经师”转变为“人师”。结合云南实际制定了中小学教师履职的“十个严禁”,强化教师的底线思维和规矩意识。四是推行制度创新。建立教师宣誓制度,激励教师“乐从教、为人师、成名师”。建立师德承诺制度,增强教师的自律意识。建立师德档案制度,完善教师考核流程。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教师队伍中的不良倾向和问题。建立师德研究制度,加强师德建设的理论引领。五是强化考核监督。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师德师风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学校是具体落实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逐级签订责任状。建立教育行政、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六位一体”的监督网络,畅通投诉渠道。逐级逐校制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加强集中整治和不定期的巡查、视导。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处理办法》,对失德行为“零容忍”。
(云南教育报刊社 王世赋 报道)
铸云岭师魂 育时代新人
——省教育厅举行师德师风建设新闻宣传线索通气会
5月5日,云南省教育厅举行新闻宣传线索通气会,邀请《云南日报》、云南人民广播电台等多家省级媒体,对近年来全省师德师风建设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立德先立师,树人先正己。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四有”教师队伍的首要任务。近年来,云南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部署及要求,正本清源找问题,综合施治建机制,高位推动促落实,引领全省中小学教师带头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提高认识,加强顶层设计。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坚持“科技兴滇”“人才强教”战略和“德能并重、以德为先”的师资建设方针,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到重要位置。无论是制定教育事业总体规划,还是部署年度教育工作;无论是举行教师节活动,还是研究教师队伍建设,都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一项事关教育工作全局的大事和教育行风建设的重点来予以谋划和推进。2013年10月,省委主要领导专门对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了批示。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及时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的意见》,成立了委厅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将2014年确定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年”,全面部署,全员行动,高位推进,取得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另外,在相继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都把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纳入进去。
正本清源,明确工作目标。直面问题,明确目标,是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前提。近年来,广大中小学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表现了良好的师德师风,培育了一代又一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赢得了党和人民信任及社会的敬重。但是,对照新形势的要求及党和人民的期望,仍然存在着谋业不敬业,副业挤主业,从业不爱生,事业不珍重,术业不专攻,服务不到位的个别现象。为此,云南省教育厅以问题为导向,明确了坚持以“铸云岭师魂,育时代新人”为宗旨,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核心,以开展“三爱”(爱祖国、爱教育、爱学生)、“三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三让”(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生成人)师德教育活动为载体,坚定职业理想,更新教育观念,践行道德规范,提高师德水平,完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爱岗敬业精神高尚,教书育人水平高超,为人师表品行高洁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思路和目标。
综合施治,健全长效机制。注意思想教育与制度约束相结合,解决问题与典型引导相结合,行业自律与优化环境相结合,严格管理与自我提高相结合,师德建设与师能建设相结合,统筹推进,综合施治,不断完善中小学师德师风治理体系。一是创新师德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主题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端正办学思想大讨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教学观、质量关、人才观。加强师德养成教育、落实师德“三项”教育,强化师德教育培训,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设立“师德师风教育月”,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广大教师立德树人、教真育爱的文化自觉和责任担当。二是突出激励关怀。进一步完善省、州、县教师激励机制,大力褒奖师德表现优秀的教师。省级定期评比教育功勋、云岭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最美教师等,积聚教师队伍正能量。充分发挥我省近年来涌现出的农加贵、熊照才、代建荣等教书育人楷模和师德楷模的示范引领作用,利用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加强教师心理健康培训,重视解决教师职业倦怠问题,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注重对教师的人文关怀。三是规范从教行为。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推进全员育人导师制,做好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成长向导,促进广大教师从“经师”转变为“人师”。结合云南实际制定了中小学教师履职的“十个严禁”,强化教师的底线思维和规矩意识。四是推行制度创新。建立教师宣誓制度,激励教师“乐从教、为人师、成名师”。建立师德承诺制度,增强教师的自律意识。建立师德档案制度,完善教师考核流程。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教师队伍中的不良倾向和问题。建立师德研究制度,加强师德建设的理论引领。五是强化考核监督。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师德师风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学校是具体落实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逐级签订责任状。建立教育行政、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六位一体”的监督网络,畅通投诉渠道。逐级逐校制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加强集中整治和不定期的巡查、视导。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处理办法》,对失德行为“零容忍”。
(云南教育报刊社 王世赋 报道)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