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刘宁笙副院长到怒江调研

07.11.2014  17:38

    

11月6日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宁笙率立案庭庭长董桂琼一行在怒江中院听取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及明年工作谋划情况的汇报,并实地查看了怒江中院“两个中心”和“三大平台”的建设情况。

    

      汇报会上,怒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滕鹏楚代表怒江中院党组及法官干警对刘副院长一行前来调研指导工作表示感谢,并就怒江州州情、中基层法院审判大楼建设情况、派出法庭建设和巡回办案点设立情况以及信息化建设情况等一一作了汇报。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树军和立案庭庭长高林分别就执行指挥中心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作了详细介绍。

    

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后,省高院刘宁笙副院长认为,一是城市形象变了,怒江百姓的生活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变,生活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二是工作环境变了,怒江两级法院在硬件建设和信息化等软件建设上付出了努力和艰辛,怒江法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精神面貌变了,怒江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抓得实、抓得细,法官干警精神状态好,文化建设有特色、有亮点,是一支可以让党和人民充分信任的法官队伍。
      针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刘副院长强调:第一,要抓住机遇全力推进法院建设。一是抓住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为法院事业建设带来的新机遇;二是抓住省委省政府对法院工作高度重视带来的新机遇。第二要立足实际抓实执法办案。怒江有自身的特殊性,一定要立足怒江实际,在审判执行等工作中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第三要胸怀全局,服务中心工作。不能就案办案,一定要把案件办活,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中的调节作用和守土固边的职能作用。
      滕鹏楚院长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怒江两级法院将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工作,开拓进取。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工作的质效,抓好“两个中心”和“三大平台”建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在全州两级法院迅速掀起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功能,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下一步,将结合刘副院长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检查督促今年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超前谋划,提前布局,为明年的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会后,刘宁笙副院长一行将前往福贡、贡山等地实地调研。                                  (作者单位:云南省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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