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6条高速公路16日起调整车辆通行费

09.08.2015  10:41

  8日,云南日报刊登了《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公告》,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部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云政复〔2015〕46号),定于2015年8月16日0时起,对昆石高速、石锁高速等26条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实行调费后,这26条高速公路将采取普通路段和500米以上桥梁隧道分别计算、合并收费的方式确定收费标准。其中,客车基本费率标准为普通路段客车0.5元/车·公里,500米以上桥梁隧道昆安高速为0.556元/车·公里、其他路段为1.2元/车·公里;货车基本费率标准为普通路段0.09元/吨·公里、500米以上桥梁隧道0.20元/吨·公里,但综合费率最高不超过0.10元/吨·公里。

   公告》出炉

   采纳听证会适当降低调费幅度建议

  6月30日,省发改委(物价局)曾召开听证会,就调整云南省部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取了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此次《公告》还公示了对听证会意见的采纳情况。

  省物价局表示,《公告》采纳了听证会参加人关于适当降低调费幅度的建议,统筹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将500米以上桥梁隧道基本费率由听证方案中的客车每车公里1.25元、货车每吨公里0.21元下调为客车每车公里1.20元、货车每吨公里0.20元;将昆安高速500米以上桥梁隧道基本费率标准下调为客车0.556元/车·公里、货车0.098元/吨·公里。

  同时,采纳了听证会参加人关于支持适当调整6个经营主体26条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意见,以利于改善云南省部分高速公路经营主体经营状况,增强还贷能力和再投资能力,促进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可持续发展。

  另外,还采纳了听证会参加人关于加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监管、严格执行各项优惠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建议,由省交通运输厅督促各经营主体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通行费的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产品运输成本;切实加强高速公路服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水平。

   调费背后

   省内高速路经营总体亏损严重

  据了解,此次纳入调费范围的是2012年底建成通车的26条高速公路,调费方案区分桥梁隧道,分别确定普通路段以及桥梁隧道基本费率,合并收取通行费,一是调整基本费率,二是控制货车调费幅度。

  听证会透露,目前,云南省高等级公路网结构已基本形成,截至去年底,全省总公路里程达23.04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255.08公里,全省129个县中有123个实现高等级公路通车,95%以上的县通高等级公路,全省农村公路达19.78万公里,1369个乡镇中1346个实现通畅,通畅率达98.3%,建制村通达率达99.3%,为群众提供了便捷出行。

  但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云南山区面积高达96%,高速公路造价高,“十五”、“十一五”和“十二五”前4年,云南省高速公路平均每公里造价为4000多万元、5900多万元和1亿多元,相当于沿海和平原地区两到3倍的建设成本,而且高速公路造价仍将呈上升趋势。另外,从工程量的角度看,也高于相邻的四川、贵州和重庆,工程量大约要高30%左右。

  另一个现实是,除了建管成本高,云南省高速公路还处于全国公路网末梢,车流量较小,仅为全国平均车流量的59%左右,也低于周边省区水平。因此,高速公路经营总体亏损严重,2014年度,云南省收费公路通行费亏损43.88亿元。按照这样的亏损水平,要想实现今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接近4000公里、到2020年底突破6000公里的目标,资金筹措十分困难。而目前我省高等级公路占比在全国排第29位,如果不加快高速公路网建设,必将影响建设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以及加快边疆民族地区发展,也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记者 曹婕 实习生 蒋乐)

编辑:罗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