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检监察学会高校分会换届选举暨第十八届纪检监察审计理论研讨会召开
2016年10月20日,云南省纪检监察学会高校分会换届选举暨第十八届纪检监察审计理论研讨会在保山召开,省纪检监察学会专职副会长华苑生同志、保山市纪委书记王嘉玲同志、保山学院党委书记李治刚同志到会指导并作讲话。各高校纪委书记,高校分会理事,以及调研报告、论文或经验交流材料的主要撰稿人共计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表彰了第十八届高校纪检监察审计理论研讨优秀论文,审议通过了第一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经费收支报告,选举了以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为高校分会会长的第二届领导机构和执行机构人员。本次研讨会还通过定主题、定中心发言人、定研讨目标的方式,8所高校作了会议交流。大会交流为贯彻落实“两个责任”,践行“四种形态”,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度建设等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参考。
会上,华副会长充分肯定了高校分会的理论研究工作。他指出,近年来高校分会工作活跃、特色明显,制度健全、保障有力,成果丰硕、经验丰富,助手作用发挥较好。他要求高校分会,一是要立足实践,着眼应用,紧密联系实际做好理论研究;二是要把握共性,认识特性,突出特色把握理论研究;三是要总结经验,创新方式,不断提升活跃理论研究。
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沈光善同志,总结了全省高校纪检监察2016年前三季度的工作情况,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下一步的工作作了四个方面的安排部署。他要求主动适应改革要求,全面履行高校纪委职责。一是把监督作为首要任务,紧盯人、财、物和重大事项,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招生录取等“七个关口”的监督,建立完善纪委负责人列席相关会议、件会签抄送、干部人事工作监督等制度。二是把执纪作为基本职责,以“零容忍”的态度,重视从日常谈话提醒、信访举报、巡视监督中发现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三是把问责作为重要利器,紧紧聚焦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严格按程序、按方式、按情形追责,释放有责必问、有问必严的强烈信号。同时运用好问责结果,建立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结果运用的完整链条。
据悉,省纪检监察学会高校分会第二届领导机构和执行机构分别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构成。设会长1名、副会长1名、常务理事13名、秘书长1名(由副会长兼任)。经选举,会长由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沈光善同志担任,副会长兼秘书长由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副组长朱明同志担任,常务理事由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和云南大学等11所高校纪委的主要领导担任。
2016年10月20日,云南省纪检监察学会高校分会换届选举暨第十八届纪检监察审计理论研讨会在保山召开,省纪检监察学会专职副会长华苑生同志、保山市纪委书记王嘉玲同志、保山学院党委书记李治刚同志到会指导并作讲话。各高校纪委书记,高校分会理事,以及调研报告、论文或经验交流材料的主要撰稿人共计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表彰了第十八届高校纪检监察审计理论研讨优秀论文,审议通过了第一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经费收支报告,选举了以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为高校分会会长的第二届领导机构和执行机构人员。本次研讨会还通过定主题、定中心发言人、定研讨目标的方式,8所高校作了会议交流。大会交流为贯彻落实“两个责任”,践行“四种形态”,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度建设等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参考。
会上,华副会长充分肯定了高校分会的理论研究工作。他指出,近年来高校分会工作活跃、特色明显,制度健全、保障有力,成果丰硕、经验丰富,助手作用发挥较好。他要求高校分会,一是要立足实践,着眼应用,紧密联系实际做好理论研究;二是要把握共性,认识特性,突出特色把握理论研究;三是要总结经验,创新方式,不断提升活跃理论研究。
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沈光善同志,总结了全省高校纪检监察2016年前三季度的工作情况,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下一步的工作作了四个方面的安排部署。他要求主动适应改革要求,全面履行高校纪委职责。一是把监督作为首要任务,紧盯人、财、物和重大事项,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招生录取等“七个关口”的监督,建立完善纪委负责人列席相关会议、件会签抄送、干部人事工作监督等制度。二是把执纪作为基本职责,以“零容忍”的态度,重视从日常谈话提醒、信访举报、巡视监督中发现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三是把问责作为重要利器,紧紧聚焦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严格按程序、按方式、按情形追责,释放有责必问、有问必严的强烈信号。同时运用好问责结果,建立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结果运用的完整链条。
据悉,省纪检监察学会高校分会第二届领导机构和执行机构分别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构成。设会长1名、副会长1名、常务理事13名、秘书长1名(由副会长兼任)。经选举,会长由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沈光善同志担任,副会长兼秘书长由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副组长朱明同志担任,常务理事由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和云南大学等11所高校纪委的主要领导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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