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虚假项目高额利息为诱饵 5骗子集资诈骗84万
骗子利用虚假信息注册投资公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进行集资诈骗,短短三月内诈骗金额高达84万元。昆明盘龙警方近日在“利剑”行动中侦破这一集资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
据盘龙警方通报,2015年4月2日何女士到盘龙公安分局金星派出所报警,称其于2014年12月在盘龙区金色大道一小区楼下的协众投资公司内投资了30万元钱,对方称每月给其还4200元的利息,2015年03月30日其去到协众投资公司内发现公司人去楼空。接到报案后,金星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开展调查工作。经梳理2015年4月至2015年7月派出所陆续接到21人报案,共计被协众公司诈骗金额达84万元。
通过民警的侦查后得知:2014年11月18日,嫌疑人户某(男、河南人,另案处理)伙同嫌疑人陈某(男,26岁,湖南省宜阳县人)共同认缴出资3000万元在我市盘龙区成立云南协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成立时法人为户某,后变更为马某(男、汉,29岁,湖南省宜阳县人)。该公司成立后,在嫌疑人朱某(男,27岁,湖南省商水县人)、陈某、杨某(在逃)等人的运作下假借为“郑州巨英粒沙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的名义,以云南协众管理有限公司为担保骗取了何女士等21人资金84万元。上述资金进入协众公司后未进入公司账户,而是进入户某、朱某、陈某、马某等人私人账户。
金星派出所于2015年7月至10月之间,通过不懈努力,辗转南京、河南等地将涉案的嫌疑人马某、陈某、朱某陆续抓获归案。户某因在外地作案目前已被属地公安机关抓获另案处理中。
目前,马某、陈某、朱某已被抓获归案,三人对诈骗事实供认不讳。现三人已被提请逮捕。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参加社会性投资中需谨慎,切莫因为小收益而陷入不法分子的投资陷阱,给自己的财产造成损失。(云南网 记者杨之辉)
编辑:王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