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昆明彩云北路骑电动车逆行被查 辱骂撕扯交警

31.03.2016  09:35

当事人与交警争执。记者丁明/摄

    从3月29日开始,一段被称为“交警用甩棍打人”的视频在微博上流传甚广,发帖者在配文中称“群众再不对,而且只是小事,执法人员也不能甩出警棍打人,而且是妇女”。视频中有一女子躺在人行道上,周围有执勤民警及围观群众。这条消息发布后,引起广泛热议。而事实真相究竟如何?

     逆行被拦停 辱骂撕扯民警协警

    3月29日上午10时许,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十大队路勤一中队民警张鹏阳带领协警董才、许春红在彩云北路广福立交桥北出口,对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这时,一辆银白色电动车由广福路子君村路口向广福立交桥底层逆向行驶,协警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谷某并没有减速停车,行驶到整治点才被协警董才拦停。

    执法记录仪显示:驾驶人谷某下车后,对协警董才挥手相向,并一直用手指着协警无理谩骂。民警张鹏阳见状后,立即取下该电动自行车钥匙,打算作进一步的调查。谷某情绪激动,立即扑向张鹏阳,并对其撕抓。民警警告她不能离其太近,并告知她不能对其动手,否则将使用警械。谷某不听警告,不停往民警身上扑。

    在劝阻无效下,民警掏出警用甩棍警告谷某不许其动手,同时退步与其保持安全距离。谷某依然不听劝告继续攻击民警,民警便用警棍的有效长度控制与谷某之间的距离,谷某就用手抓警棍,并用另一只手上前继续抓扯民警,民警顺势将其控制在地。

     使用警械隔离当事人 民警属正常执法

    随后,该当事人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一直用污秽语言,侮辱谩骂民警和协警。10时40分左右,官渡公安分局矣六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10时50分,该中队长陈为华到达现场,在充分了解事件经过后,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指出其违法事实,并告知其民警执法程序正确,是在当事人对民警撕扯时使用警械将其隔离,方式方法无过错,属正常执法。

    通过说服教育,该当事人认识到自己存在的违法事实,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并表示今后会理解和配合交管工作,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记者3月30日对发布视频的微博进行查询,发现已被博主删除。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方面表示,希望各位交通参与者理解和支持交管工作,文明参与交通,尊重执勤交警,请各位网友在进行照相、摄像时尽可能地如实、全面反映整个执法过程,也欢迎广大市民对交警的执勤执法工作进行监督。(云南信息报 记者冯蔚)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