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不能沦为暴力乞讨的道具
21.10.2014 09:31
本文来源: 云南频道
流浪乞讨,是人生而有之的自由。就像贩夫走卒、引车卖浆一样,城市越开放与多元,也越容易接纳各种生存状态。某种意义上说,宽容并悯恤乞讨者的权益,甚至不因搭便车之恶而对乞丐“赶尽杀绝”,也是制度文明的题中之意。
明确这个前提,哪怕个别乞讨者“月入上万”,公众也当宽宥这种牺牲尊严的生活方式。因为,再不济,乞讨无门槛、不存在垄断,羡慕嫉妒恨者随时可以“入行”。因为个别行为而扼杀群体权益,起码有欠良善。然而,公众对乞讨行为的理解与尊重,应该有两个前提:一是非职业化,是最后的救济方式;二是不能悖逆公序良俗,更不能暴力行乞。眼下的“牵着骆驼乞讨”,似乎已经是变味的牟利行为。
有几个问题还是要好好追问:一来,地方民警发现,行乞骆驼的四肢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四肢均无蹄子,从伤口上观测有很大可能是人为造成。被砍去四肢的骆驼,究竟是因何而伤?二来,如果当真是衣不蔽体的老人和小孩牵着伤病骆驼乞讨,自然也无话可说。但明明是无法行走的骆驼,是怎么靠乞讨者瞬间转移“从佛山运到福州”?
骆驼成了暴力乞讨的道具,尽管这是“冷暴力”,显然已经背离了正常乞讨规则的范畴。抓壁虎、麻雀都可能触犯刑法,那么,万一这是野生骆驼,身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猴戏要管,戕害骆驼博同情,就可以视而不见?保护乞讨权益,与打击暴力乞讨行为,这都是考验城市管理秩序与智慧的真命题。□ 邓海建(江苏 职员)(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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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2014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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