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检察官交流能擦出怎样的火花?

10.07.2018  20:14



中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委员如何任免?检察委员会一般由多少人组成?检察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7月2日—7日,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举行的“马尔代夫检察人员培训班”上,学员踊跃提问,向授课老师了解中国检察知识。这是马尔代夫第二次派出检察官代表团到中国云南省检察院交流学习。

据了解,2017年5月,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与马尔代夫总检察长签订了两国检察机关合作协议,就马尔代夫检察官到中国培训进行了安排。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委托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开展培训工作,于同年9月在昆明举办了第一期培训班,20名马尔代夫检察官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班为第二次举办,马方同样派出20名检察官参加培训。云南省检察院高度重视本次培训,作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在为期六天的培训中,采用授课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心安排了中国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官管理制度、检察行政管理、中国公诉概况、中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与未成年人的保护等课程,由云南省检察院相关业务专家进行授课,既全面介绍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又突出云南检察机关的独特经验。培训期间还安排马方检察代表团到云南大学、石林县检察院参观、交流。

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施建邦在开班仪式上致辞,代表云南省检察院和李宁检察长对马方检察代表团表示欢迎,并与马方检察代表团进行了会谈。施建邦表示,中马两国法律制度和司法体系不同,但两国检察机关在职责和目标任务上有着相同或相似之处,本次培训是两国检察机关深化司法合作的重要实践,为双方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学习平台,有利于双方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有利于提高双方检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司法水平。相信,通过本次培训将进一步加深双方的了解和互信,增进中马检察官之间的友谊,促进双方友好往来,巩固和发展中国检察机关与马尔代夫检察机关的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