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首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嫌疑人被批捕

12.08.2015  10:42

    通过网络大量收购他人遗失身份证,嫌疑人彭某等人到银行疯狂办理储蓄卡后,又卖给其他人用于下游犯罪。昨天记者获悉,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批捕了3名涉案当事人,这也是昆明市首例对涉嫌使用他人身份证骗领银行卡后被立案追诉的新型案件。这起案件暴露出一个问题,如果居民身份证不慎遗失、被盗,即使已办理挂失、补办手续,但旧证仍能被用于办理银行卡、注册公司、办营业执照等,甚至可能被用于诈骗、洗钱等非法活动。也就是说,如果你丢失过身份证,说不定就埋下了“定时炸弹”,搞不好就被不法人员利用了。

     嫌疑人网购他人身份证

    3个月办40余张银行卡

    今年7月2日下午,滇池路上人来车往,西华派出所巡逻民警在这里堵卡盘查。5点多,3名伙子分别骑着电动车由远至近,民警检查后发现他们的身份证没有问题。不过,这位细心的巡逻民警有个习惯,将身份证还给对方时,总要再看看对方。这一看,他总觉得对方有点什么。再次询问中,民警在电动车座垫下发现了一个小包,里面装有7张身份证和15张信用卡。

    “这些东西从哪里来的?”3名伙子见无法隐瞒,支支吾吾交代了他们的犯罪过程。原来,3个月前,经朋友介绍3人相识。其中,21岁的湖北利川人彭某,脑筋很活,由于掌握一个“发财”的方法,于是他当起了“带头人”,带着两名“马仔”,首先通过QQ聊天,以几十元不等的价格在网上购得他人遗失身份证后,就去多家银行办理储蓄卡,再以每张卡4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犯罪团伙。

    落网3人交代,在3个月里,他们以此方式共办理了40余张储蓄卡,卖出获利1万多元。

    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3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目前,3嫌疑人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已被西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这也是昆明市首例涉嫌使用他人身份证骗领银行卡后被立案追诉的新型案件。

    据介绍,居民身份证不慎遗失和被盗相当普遍,就算你第一时间已办理了挂失、补办手续,一旦嫌疑人拿到你的旧身份证,就可以用于办理银行卡、注册公司、办营业执照等,还可能被用于通信诈骗、转移赃款等非法活动。警方在调查中也发现,很多人都有证件遗失、被盗的经历,但他们在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后也就没再当回事。当然,就算一直很紧张也没有办法,因为你的身份证也很难找回来。民警说,目前丢失的身份证已经成为不法人员的犯罪工具。比如通信诈骗案件,嫌疑人就向受害人提供“冒名卡”的卡号,导致警方调查起来困难重重。

     丢失的身份证如“炸弹

    冷不丁就会给你找麻烦

    西山区检察院相关人员说,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属于较少见的案件,不过随着我省经济的不断发展,此类犯罪将可能愈演愈烈。所以司法机关建议并提醒广大市民要认真、妥善地保管自己的身份证,对于自己经常使用的银行卡,要有意识地在网上银行查看是否会有持卡注册信息的异常情况等,发现自己银行卡被骗领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别说是银行卡了,连我们单位食堂的饭卡都可以挂失作废,身份证为什么不行呢?”许多市民会有这样的疑问。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人员告诉记者,这些案件凸显了我们对身份证管理的问题。首先,反映出银行在办储蓄卡方面仍有漏洞。目前,办理储蓄卡的审核制度并不严格,有的业务员为了达到任务指标,放松了本该严格把关的资料真实性审核。据了解,目前办理储蓄卡只需提供个人身份证,银行方面并不需要面见当事人。其次,暴露出身份证管理的漏洞。记者了解到,我省每年丢失身份证的人并不少,但由于公安信息系统的权限设置,一般民警很难查到公民挂失身份证的记录,即便能查,手续也较为复杂。也就是说,丢失的身份证无法像挂失的银行卡一样自动作废,它很可能成为一颗定时炸弹,不知何时就会让当事人陷入纠纷。

    据悉,为应对类似情况,我省公安部门目前正在推动建立居民身份证遗失信息系统。通过这一系统,可以查询到证件使用和遗失情况,若曾经丢失过,给它标注为高风险,有关部门在使用时便能加强审核,有效解决身份证挂失申报问题。(记者 王磊)

    罪名解读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据《刑法修正案(五)》第1条,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