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07.03.2015  21:15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27号)文,我局在原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划转整合了食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安全监管职责,2015年的主要工作有:

(一)健全机构,夯实基层监管力量,加大对州市级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一线检验检测能力。

(二)专项整治,继续保持严管态势。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严惩重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促进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三)广泛开展各项试点示范工作,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起到较好的带头作用。

(四)推进中成药品研究开发,药品检测新技术研究,提升药品标准。

(五)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组织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领域的安全检查和市场准入工作,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2015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保障云南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以《药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为准则,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对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相关要求和主要工作任务为导向,提高执法水平,提升监督检验能力,加大依法治理食品药品管理的力度,充分合理地安排各项资金,确保各项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保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任务的正常开展。

(二)基本原则

项目编制原则:保障重点,民生优先。我局作为民生安全的监管部门之一,解决我局职能范围内的人民群众共同需要的公用性问题,社会突发和紧急事件;保障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的重大战略项目,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

资金预算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预算的编制既体现实际需要,又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不编赤字预算;

(三)总体思路

根据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在维持现行预算编制体系框架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我局履行职责申报预算,有利于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审核预算,有利于部门加强内部控制和自我约束,有利于人大及其他监督机构实施外部监督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巩固“控制为主”,强化“绩效引导”功能,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分别是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财处、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云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云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云南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审评中心、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在职实有42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21人。离退休人员117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111人。

 

 

2015年我局预算总收入6680.7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6680.78万元(本级财力6100.78万元,执法办案补助40万元,成本补偿540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68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2.78万元,占总支出的47.34%,项目支出2938万元,占总支出的43.98%,执法办案及成本支出580万元,占总支出的8.6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95.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资、公用和办公用房租赁等开支。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机关服务60.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和公用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药品事务960.84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管事务开支,包括基本药物监管、监督抽检、中药民族药标准研究、认证评审和检验能力软、硬件建设等方面的开支。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化妆品事务115.00万元,要用于化妆品监管事务开支,包括日常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核查、业务培训等工作。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医疗器械事务795.1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器械监管事务开支,包括医械日常监管、专项监管、药包材检验及实验室认证认可专项建设等工作。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事务621.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领域的日常监管、专项监管、抽样检测等工作。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1,216.8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公用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36.00万元,主要用于药学人员培训管理,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执法办案及成本支出580万元,主要用于药品检验、医疗器械检验、GMP/GSP认证等工作的成本支出,及日常监督执法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省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04.8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0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757.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96%,人均1.8万元/年。本年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2519.31万元增加643.47万元,主要原因是1、由于机构职能划转,我局接收从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划转工作人员,人员增加。2、正常晋升工资级别和增加档次。3、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行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38万元,如化妆品监管专项经费、医疗器械安全项目经费、食品安全监管事务经费、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经费、云南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创新研究、云南中药民族药标准研究及提高等开支。与上年对比3205万元,减少了267万元,主要原因是:

为支持基层,夯实基础,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基层力量,我局根据省财政预算项目编制整合减少等要求,对项目申报项目进行优化整合,按照省4地6的比例安排,加大了对州市级项目补助力度。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前线力量,我局今年加大了对州市级补助力度。

 

五、对下补助情况

2015年我局对下补助共计1771万元,说明如下: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药品事务66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各州市及省直管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管事务开支,包括基本药物抽检、专项监督检查、举报奖励及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等项目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化妆品事务10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各州市及省直管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事务开支,包括日常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核查、举报奖励等工作。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医疗器械事务201.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各州市及省直管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事务开支,包括医械日常监管、专项监管、举报奖励等工作。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事务81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各州市及省直管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领域的日常监管、专项监管、抽样检测及投诉举报奖励等工作。

来源: 规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