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学”举措 推进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学习贯彻
16.06.2015 18:26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学”举措 推进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学习贯彻
新《食品安全法》修订以来,大理州鹤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动适应新法实施后的监管新变化,采取“四学”举措,深入推进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学习贯彻。
一是集中学。局领导集中宣讲,新《食品安全法》中的有关条款进行详细讲解,重点对新法修订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宣讲辅导。
二是对照学。将现行《食品安全法》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行对照学习,认真领会新修订后《食品安全法》的新思想、新举措、新亮点,准确把握新《食品安全法》的新规定。
三是重点学。结合近年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践,联系全县食品安全现状,对新《食品安全法》强化刑事责任追究、提高行政罚款额度、重复违法处罚规定、非法提供场所以及强化民事法律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重点学习。
四是讨论学。组织食品生产、流通、餐饮、行政许可等股室人员,结合监管工作岗位职责,以及监管中的案例展开讨论。通过讨论,提升了对新《食品安全法》掌握和运用水平。
来源: 大理州局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16.06.2015 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