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四三措施从严处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

22.12.2015  21:58
 

12月9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5年第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对饮料、食糖和蜂产品3类食品214批次样品的抽检结果进行公示。红河州涉及5批次桶装水检验不合格。

接到通知后,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对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作出了“五不放过”、“四个必须”、“三个一律”的严格要求,即发现食品生产企业存在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恶意制售伪劣产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 必须一律 停产整顿, 必须一律 依法从重处罚、对于涉嫌犯罪的 必须 移送司法机关,对于到达吊销许可条件的 必须一律 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 问题原料 未查清不放过, 问题产品 未召回未处理不放过, 违法企业 未处罚到位不放过, 监管措施 未改进的不放过, 违法案件 警示教育没有做的不放过。开展问题企业及产品的后处理,依法严惩食品质量违法行为。

来源: 红河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