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近年来,楚雄州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主动作为、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风险治理,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工作要求,为确保全州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把市场准入关口。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行政执法程序,严把行政许可准入关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工作程序、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等要求,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016年至今,全州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8091件,其中:《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批事项131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事项16253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事项130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事项414件,核发GSP认证证书696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467件。行政审批事项均100%在承诺期内办结,未出现一起业务滞办、拖办现象,无一起不满意和投诉。行政许可工作基本实现了行政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过程“零障碍”、服务流程“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
二、强化日常监管,持续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积极探索监管责任落实的方式和途径,在全州范围内推行网格化监管,将辖区内每一户监管对象纳入监管网格,明确监管责任人,统一制作下发日常检查要点,将不同类型监管对象检查频次要求明确纳入了目标责任书进行检查和考核。每一个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全部纳入了网格体系,明确了监管责任人,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千斤重担人人挑的良好局面。2016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47055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用农产品经营户9.4万户次,下发监督意见书1574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884份。出动执法人员15910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13505户次,提出整改意见238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56份,取缔无证经营药品4户。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力度。坚持把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严”要求落实到全过程。继续联合公安机关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严重违法生为。集中开展对粮食、乳制品、食用油、食盐、蜂蜜、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以及“餐桌污染”、中药饮片、化妆品、食用草乌附片、非法经营疫苗查处、违法宣传会议营销等专项整治。2016年以来,全州共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842件,罚没款303.28万元。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38件(其中食品99件,占72%,保健食品6件,占5%,药品29件,占21%,化妆品1件,占1%,医疗器械3件,占2%)办结138件,接受群众咨询112件,均按时限及时办结答复。受理、回复稽查函、稽查核查通知121份。
四、构建社会共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全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着力推动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共担责任、共同保障、共建共享,加快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格局。一是抓督查考核,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将食品药品监管责任纳入州对县综合绩效考核,考核权重达2%,完成对全州10县市和州级食安委成员单位2016年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召开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州人民政府与10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订《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县市与乡镇和县级食安委成员单位层层签订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监管工作的开展,监管责任得到层层落实。二是抓宣传教育,努力营造社会共治氛围。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把宣传发动群众作为提高监管效率的主要抓手,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生活、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开展客观公正的宣传报道,引导消费者理性认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引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与楚雄电视台、州广播电台、楚雄日报协办彝州食品药品监管专栏,开通了短信平台和彝州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采取多形式,大容量、高频次地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组织开展 “3.15”、科技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12331”主题宣传日、安全用药月等主题宣传活动。2016年以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24期,发布监管动态、食品抽检信息、新《食品安全法》释义、饮食用药安全科普知识等信息百余条。通过短信平台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提示、警示信息27期,受众达2.7万人次。编发食品安全简报12期,通过门户网站发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717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食品药品乡镇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抽检等信息133条,向公众公开了“四品一械”监管对象相关信息1万多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