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柱在全省食品生产监管业务培训暨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会上的讲话
忠诚履职 坚守底线
毫不松懈地抓好食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柱
2017年3月21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研究部署2017年食品生产监管重点工作。
一、2016年工作回顾
(一)坚持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制度落实
1.着力抓好食品安全制度建设
大力推进食品生产监管配套制度建设,制定了《云南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云食药监食监【2016】1号)和《云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授权管理办法》(云食药监食监【2016】14号);承担国家总局“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课题,制定《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办法》,并在开远市进行试点,项目已于11月28日-30日进行了结题验收;参与《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的制定工作。
2.切实抓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主线,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全面提升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法治化水平。2016年省局组织了3期共计640余名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培训;昭通市局组织了由全市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和165家获证企业管理人员共计220余人参加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楚雄州局派出12名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参加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厦门举办的食品生产日常监管实务培训;省局委派教师对曲靖市、文山州、普洱市、德宏州的食品生产检查员、审查员和审查组长进行日常监管和生产许可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其余各州市局均分别组织了食品生产监管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二)着力构建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效能
1.建立完善食品生产许可体系,严格事前把关
一是建立食品生产许可制度体系。着力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制度体系建设,制定了《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改革和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云食药监食监〔2015〕29号)和《云南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云食药监食监〔2016〕1号),完善了食品生产许可制度体系。
二是建设食品生产许可网上审批体系。组织建设了“云南省食品生产许可网上行政审批系统”,2016年1月1日正式运行。企业提交许可申请,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生产许可受理、审批、发证,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组上传核查报告、检验机构上传检验报告等均在线上进行,实现食品生产许可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委派、网上发证、网上公示等全过程信息化办理。
三是建立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队伍体系。组织全系统200名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新取证培训,充实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队伍,提升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的能力和水平。2016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于2016年10月1日实施,为有效保证新版《通则》的全面贯彻实施,10月18-21日组织了全省220名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组长和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业务骨干宣贯培训。
截止目前,全省食药监系统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总数达到459人,覆盖了全省所有的县、市、区,加上原有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人员240人,全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总数达到699人。
从而建立起了以食药监系统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为主体,其他检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为辅助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队伍体系。
四是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有序开展。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省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企业4855家(QS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全系统共核发2045张“SC版”食品生产许可证。
2.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体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组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按照《云南省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云食药监食监〔2015〕14号)的规定,组织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员培训。目前,全省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员总数达到460人。初步建立起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体系,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造了条件。
二是着力推进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第23号令)的出台为契机,下发了《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局关于做好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食药监【2016】7号)和《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局关于开展部分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的通知》(云食监[216]10号),对食品生产现场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016年,省局组织开展酒类、茶叶、食用油、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等5个食品类别的部分生产企业现场检查,共派出12个检查组,现场检查40家企业,并将检查结果在省局政务网上进行了公示;保山市局共组织现场检查216家,共使用《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175份;曲靖市局共组织现场检查68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67份;丽江市局对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的11家酒类获证生产企业进行了集体约谈。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已及时向企业进行了反馈,有效提高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三)明确监管重点,突出风险防控
1.开展主体普查,做到底数清
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期间,组织对全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生产获证企业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普查建档,共普查建档19921家生产加工小作坊和4855家食品生产获证企业,并形成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主体普查情况风险分析报告》,为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奠定了基础。
楚雄州局在普查建档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食品生产“网格化”监管,按照“五定”(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原则,将辖区内1454户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作为监管对象,全部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共明确了41名责任领导,113名监管责任人员,严格落实食品生产属地负责的监管责任。
2.列出问题清单,加强重点问题风险防控
印发了《云南省食品生产重点品种风险问题清单》(云食药监食监〔2016〕4号),列出乳制品、肉制品、酒类等十二个食品类别、十六个品种所存在的风险,制定了监管措施。
红河州局以风险管理理念为基础,组织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率先对17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质量安全量化分级风险管理工作,使有限的监管资源投入到重点、难点监管领域,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3.重视综合治理,加强重点食品风险防控
抓好乳制品、肉制品、白酒、调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的监管和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了复原乳标签标识、食用植物油塑化剂、食品添加剂、肉制品兽药残留治理、调味面制品、月饼生产经营企业飞行检查、蜂蜜产品、食盐质量(配合工信部门)等8项专项整治。
德宏州局共组织抽检白酒样品101批次,合格率为79.2%,针对抽检情况,德宏州局组织召开了白酒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会,从检验及生产工艺的角度对抽检白酒不合格项目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对潜在风险进行有效防控。
西双版纳州局有针对性的对本地重点产品茶叶组织了专项整治,共检查茶厂180家,随机监督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49批次,立案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茶叶行为43起。
4.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推进乳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重点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努力实现重点食品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玉溪市局积极引导了160家、普洱市局积极引导了74家食品生产企业加入“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运用“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保证重点食品可追溯。
5.主动作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风险防控
在《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未出台前,为了指导全省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工作,印发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通知》(云食药监食监〔2016〕12号),要求各地主动作为,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加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风险防控力度,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
昭通市局及时制定了《2016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为期半年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345家。
(四)围绕地方特色,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推进落实全省大健康产业发展战略。野生食用菌方面:为保障云南野生食用菌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向省卫计委发出了关于制、修定野生食用菌标准的函,松茸地方标准已制定实施。食品添加剂氧化钙方面:我省共有146家食糖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氧化钙》(GB30614-2014)2014年11月1日实施,为切实解决食糖生产企业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氧化钙方面的诸多问题,组织调研组到广西进行学习调研,在总结、借鉴广西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已核发玉溪市新平县碧山工贸有限公司食品添加剂氧化钙、氢氧化钙的生产许可证。普洱市局积极服务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品牌创建、全国咖啡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和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加强对地方特色食品产业服务力度,扶持核桃、滇橄榄、腊肉干巴、野生菌、蜂蜜、墨江紫米、磨黑酱腌菜、二中鸡脚等一批特色食品企业取得了市场准入资格。
(五)加强宣传,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召开了《云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授权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着力提升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推动建立“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一年来,在国家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在食品生产监管方面取得了扎实成效,也得到了国家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局,向为之付出辛勤努力的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深刻把握食品生产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一)要深刻领会中央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新要求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出重大部署,十八届六中全会再次对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进行了强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家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以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一系列规划,都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规划了清晰的食品安全治理蓝图。
特别是在今年1月3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再次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和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在指示中强调,民以食为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关系我国13亿多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抓得紧而又紧。这些年,党和政府下了很大气力抓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老百姓仍然有很多期待,必须再接再厉,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统一性和专业性,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要加强食品安全依法治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职业化检查员队伍,提高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工作,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李克强总理在批示中强调,食品安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2016年,各级食安委及成员单位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谨向同志们致以诚挚问候!新的一年,面对依然复杂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保障食品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要切实发挥食安委统一领导、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坚持源头控制、产管并重、重典治乱,夯实各环节、各方面的责任,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凝聚社会共治合力,进一步治理“餐桌污染”,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今年1月3日,张高丽副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时强调,保障食品安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要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抓紧制定一些急需的标准,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接,用最严谨的标准为食品安全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对生产经营过程采取彻查隐患、处罚到人、公开信息的综合措施,用最严格的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要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完善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推动掺假造假行为直接入刑,用最严厉的处罚坚决遏制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不折不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研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问责办法,用最严肃的问责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切实依法履职尽责。要把餐饮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全面治理“餐桌污染”,提高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充分体现了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和极大关切,包含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职工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既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也是对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要求和鞭策。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要认真把握省局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新任务
在刚刚结束的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陈洪局长全面总结并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深入分析了当前食品药品监管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对新一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要牢牢把握的“五个方面”具体要求:围绕“一条主线”。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食品药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这条主线,贯穿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始终和方方面面。突出“两个发展”。坚持围绕中心、产管并重,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和食品药品产业双促进双发展工作机制,做食品药品安全守护神、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者。抓实“三个环节”。抓实问题导向,抓实责任落地,抓实督导考核,强化党政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打响“四大战役”。源头治理阵地战,把好食用农产品、中药材等入市质量安全关和第一道防线;生产环节监管歼灭战,切实把质量安全隐患消灭在生产一线,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经营环节监管攻坚战,突出整治走票过票、无证经营、假冒伪劣等重点问题,使诚信经营、依法经营成为常态;使用环节监管人民战,发动人民群众有效参与监管,发挥社会各方积极作用,全面拓展社会共治格局。实现“五个新进展”。把握重点,攻克难点,突出特点、打造亮点,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努力实现在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五个方面监管工作上取得新进展。
陈洪局长的讲话高屋建瓴、深入浅出,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方法具体、措施有力,为我们做好今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指南。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不断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深刻把握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落实“十三五”规划和今年各项重点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法,不断巩固和发展食品安全稳中向好的形势。
(三)要清醒认识食品生产监管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第一,从食品安全风险本身来看。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安全问题仍然不少,食品生产领域面临的风险隐患还很多。一是源头风险。主要是环境因素导致的食品安全污染日益加重,农兽药残留超标带来的食品安全迁移风险易发多发。二是过程风险。主要是生产企业原辅材料把关不严、关键点控制不到位,以及“一非两超”、掺杂使假等问题还客观存在,生产加工环节由于人的行为因素而导致的“人源性污染高发”问题还不容忽视。三是潜在风险。主要是食品安全标准数量和质量还不能满足日常监管工作需要,新材料、新工艺、新配方,以及食品科技进步等,带来了大量不确定风险。四是重点产品风险。主要是乳制品中复原乳标签标识混乱等问题;肉制品中存在的农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畜肉掺假等问题;白酒中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以及使用工业酒精、甲醇等非食品原料生产白酒等问题;食用植物油中塑化剂污染等问题,这些需要我们持续关注。五是社会风险。食品安全是最根本的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期望值也高。食品安全问题敏感、触点较多、燃点较低,如何科学引导舆论宣传,传递食品安全正能量,都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思考研究、着力破解。
第二,从风险防控实践来看。预防为主、风险管理,是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也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从这几年的监管情况看,风险防控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风险防控的靶向性需要提升。国抽、省抽和各级监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检和,以及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发现的问题,都是需要我们纳入风险防控的重要靶向,要进行综合研判,有针对性地拿出治理措施。二是风险分级管理需要深入推进。国家总局已印发《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但如何把风险分级的方法、措施和要求落实到具体监管工作之中,真正构建起基于风险管理的常态化监管机制,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特别是如何更加科学地确定风险、划分等级、拿出措施,还需要下更大力气,切实防止风险定级和日常监管“两张皮”。三是问题处置力度需要加大。一些州市对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和企业,还存在后处置管理不到位、问题处置不到位等问题,“查而不处”、“罚过放行”等现象还客观存在,致使有的区域性问题在一些地方持续发生,有的不合格问题在一些企业反复出现。
第三,从监管队伍自身来看。抓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队伍和能力建设是根本。我们在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力量不足、能力不足、落实不够和指导不够等问题日益凸显。一是监管力量不足。目前,我们在食品生产监管方面还存在资源条件有限、监管力量不足、技术支撑不够等问题,基层反映监管事多、人少、责任压力大,食品生产监管任务繁重与保障力量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二是监管能力不足。尽管机构改革后各地相对充实了力量、配备了人员,但人员岗位变化较大、新兵较多、业务不熟的现状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尽管这两年从省局到州市都加大了培训力度,但与监管工作的专业化要求相比,我们的监管能力确实还存在“短板”和“瓶颈”。三是监管落实不够。面对食品生产监管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不少基层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还没有完全跳出传统观念和固有模式,在日常监管中还存在思维惯性、监管惰性,“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现象自上而下都有所表现。在落实“四有两责”、突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还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监管指导不够。从省局来说,我们在建立制度、部署工作、研究问题等方面,也还存在统筹不够、创新不够、推进不够等问题,距离“专业化”的要求确实存在差距。
三、全面落实2017年食品生产监管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食品生产监管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统一部署,遵循省局“重党建、严监管、促规范、保安全、谋发展”工作思路和“监督管理科学化、权力运行公开化、责任落实网格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安全治理社会化”工作措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导向,以保障食品安全为目标,以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为核心,以建立责任落实长效机制为手段,研究把握监管规律,推进实施科学监管,着力构建食品生产许可体系和监督检查体系,推进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围绕以上思路和要求,2017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建立责任落实长效机制
1.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方面。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但首先是“产”出来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首先就是着力抓好“产”的责任落实。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授权管理办法》,强化对食品质量安全被授权人的考核、登记工作,着力提升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水平,促使企业切实了解、熟悉、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食品安全知识,真正提升企业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管理、控制的意识和能力水平。二是严格贯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对食品生产企业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管理制度,依法依规依标准组织生产,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自管自控。三是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制定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操作流程,完善食品召回工作机制。四是以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为基础,重点推进乳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2.在落实食品生产监管责任方面。按照“四有两责”要求,着力抓好“管”的责任落实。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抓目标任务分解。全面实施任务清单管理,各地要明确抓任务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都有部署、有落实、有督促、有检查。二是抓监管责任落实。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监管飞行检查,积极探索“一事双查”飞行检查机制,既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也查基层日常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以促进监管责任落实,夯实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基础。全面建立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档案。三是建立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对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的生产企业行约谈。四是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将涉及企业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加大食品生产加工违法企业“黑名单”发布力度,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用严格的信息公开制度,震慑违法、约束执法,保护消费、捍卫诚信。五是抓工作督促检查。通过“自查、互查、抽查”形式,对各地落实2017年食品生产监管重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持续深化改革,不断完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体系
1.深化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按照中央“放管服”和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许可制度规范、优化许可工作流程、严格许可审批把关、提升许可服务效能。积极推动“QS”获证企业申请延续“SC”食品生产许可证,力争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QS转SC”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工作,完成食品生产主体库的信息更新,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2.完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为基础,建立完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建立许可审查员名录库,实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分级管理,提升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水平。
3.统筹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督促各地严格按照省局的具体要求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加强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督查,适时开展食品生产许可专项督查,指导各地解决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困难和问题。深化许可制度改革,逐步下放许可权限,对具备条件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省局组织进行条件核查,对条件成熟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许可权限调整,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着力构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体系
1.推进检查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强化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员培训,致力于建设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的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员队伍,为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夯实基础。
2.推进风险分级管理。一是分析研判食品生产风险状况,建立风险清单;二是严格贯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制定《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组织建设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系统,以食品生产企业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研判为基础,开展企业风险定级,通过风险分级管理提升食品生产监管的靶向性。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调查,选择部分州(市)开展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效果跟踪与评估,推动构建基于风险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3.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内容等,切实履行日常监督检查责任。日常监督检查中必须按照《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获证3个月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并将使用的《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归入日常监管档案。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指导和规范基层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
4.重视监督抽检后处理工作。及时领取国抽、省抽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任务,做到产品控制到位,源头追溯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并按时上报核查处置结果。
5.加大飞行检查力度。以实施有因检查为重点,通过飞行检查推进重点食品安全问题综合治理。2017年,将主要采取随机抽调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员组成飞行检查组,按照“一事双查”原则组织开展飞行检查。省局全年组织实施飞行检查不少于30家企业,州(市)局组织飞行检查不少于辖区内获证企业的10%。
(四)突出监管重点,防范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
1.加强重点食品监管。组织开展普洱茶专项整治,配合开展清真食品专项整治,加强清真食品生产监管。继续抓好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肉制品、食用植物油、调味面制品等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继续探索重点食品全产业链风险防控机制。
2.加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督促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防范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注重发挥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大型企业实施HACCP、GMP体系认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切实提升大型企业监管水平,继续推动大型企业开展行业风险研判和共性问题研究。
3.切实抓好小作坊监管。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要认真研究建立可以纳入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品种目录,及时制定《食品小作坊禁止性目录》;要加快小作坊登记进度,力争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产小作坊的登记工作;对已登记的小作坊要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管工作。鼓励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推动具备条件的小作坊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五)夯实工作基础,着力构建食品生产监管保障机制
1.完善食品生产监管配套规章制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组织制定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体系检查管理办法、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以及食品安全追溯、责任约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管理等指导意见。省局将依照总局制定的各种制度和指导意见,推进配套规章制度建设,并加快研究已有规章制度的程序化规定和操作性措施,确保制度衔接和制度落地。适时开展食品生产监管相关规章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价工作。
2.加快监管信息化体系建设。按照“立标准、建系统、管数据、促创新”的总体思路,在“食品生产许可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基础上组织建设基于风险管理的“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系统”,严格按照总局《食品日常监督检查数据总体标准规范》进行数据标准建设,配备移动监督检查平台,便于数据采集汇总上报,便捷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将通过信息化手段将食品生产许可、监督检查结果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利用,进行食品风险分级,为食品生产监管科学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
3.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发布生产许可、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食品生产监管信息,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政策解读。研究创新食品生产监管信息公开渠道、方式和流程,结合监管信息公示动态调整企业风险等级和监管频次,以此推动行业自律和企业诚信建设。
4.凝聚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合力。积极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的协调配合,形成食品生产监管合力,大力推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加强与有关技术机构和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推动形成食品安全联动、联防、联控机制,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共治共管。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與情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加强舆论引导,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组织部分重点食品行业企业共同开展以企业自查、行业调查、部门监督检查为主要形式的“食品安全三查行动”。继续推进行业食品安全风险和共性问题研究,积极做好食品安全正面宣传,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四、加强廉政建设、严守规矩纪律,树立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落实到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之中。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党员干部规矩纪律意识。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机制,建立廉政风险清单,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永无止境,保障食品安全使命光荣。我们肩负着维护国家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重任,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比天还大。对于我们这代食药监人,“十三五”这五年正是担跨越之责、创无悔事业的五年,全系统干部职工更要满怀激情、满怀憧憬、满怀斗志,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忠诚履职,坚守底线,撸起袖子加油干,狠抓落实见成效,共同推进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再上新水平,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最后,我代表省局,向各位会议代表,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致以诚挚问候,并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