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14.04.2015  12:40

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加强监管
提醒群众注意食品卫生和安全,不用四季豆、野生菌等加工食物

      本报讯(记者 辛向东) 近日,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全州发出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指出目前已进入4月份,天气转暖,湿度上升,为各种致病细菌的滋生提供了条件。各种野生菌也将陆续上市,食品安全隐患增大,全州要积极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公告指出,要严格各类食堂和集体用餐活动的监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进一步加大力度,严格对学校食堂、单位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及涉及集体用餐的会议或大型活动等的食品安全监管,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强化管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禁使用附子、附片、草乌等有毒原料及野生菌加工食物,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其次,要加强农村宴席管理。各县市要切实加强对乡镇、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督促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农村宴席厨师培训、申报备案、责任承诺、现场检查、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不断巩固和规范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隐患,积极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同时,提请广大群众注意,举办各种宴请活动时要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和安全,到正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食用油、酒类、饮料、熟食制品,购买时索要销售票据,不使用未经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采购、采收的肉类、蔬菜尽量当天食用,不用不新鲜的蔬菜,不用四季豆、野生菌等容易引发中毒的原料加工食物。保持食物加工场地卫生,消除厨房内外环境污染源,厨具生、熟分开,厨具、餐具认真清洗消毒,使用自来水或符合饮用标准的井水,加工蔬菜前认真清洗,设置必要的防蝇防尘设施,防止有害微生物污染食品。无冷藏或再加工措施的熟食成品存放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不吃不充分加热的剩余食物和过夜食物,避免危害人体健康。加强厨房和食物储藏地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保管鼠药、农药,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举办宴席期间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村(居)民小组、村(居)委会报告,同时要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救治,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公告强调,要规范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办、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一是要进一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的管理,强化各级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相关规定,确保食品安全信息依法依规、准确及时报送,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第一时间进行报告,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二是要严格落实责任,对因责任不落实、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发生食品安全群体性事故,或瞒报、谎报、迟报食品安全群体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的,要按照《大理白族自治州食品安全监管问责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