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扎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笼子” 规范预算单位现金结算支出

11.02.2015  09:13


受传统财务管理思想影响,部分预算单位为方便用款,减少审批麻烦,仍存在高频、大额提现等行为,导致资金游离于财政监管范围之外,极易发生挪用资金滋生腐败等问题。针对以上情况,云南省财政厅在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上线之初,将易发生财政资金挪用、私设“小金库”等行为的环节作为动态监控的风险点,通过设置累计提现金额、全年提现额度、公务卡结算业务等强制监控规则,同时采取及时、灵活地处理预警支付等措施,将单位零余额账户内现金使用情况切实装入监控管理的“笼子”。

一是推广公务卡结算、加强备用金管理。 通过在动态监控系统中设置“提现支付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业务”、“单笔现金提取超过规定金额”、“一年内累计提现超过基本支出的5%”等规则,强制限定预算单位提现金额和频率,对在授权支付范围内的资金支出,要求预算单位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公布的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结算,从而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内最大程度减少现金使用,有效加强对公务消费行为的监控。同时,为满足预算单位零星备用金使用,根据预算单位的预算批复数,通过系统合理科学测定现金提取额度。

二是严格转账支付,规范津补贴发放。 对涉及津补贴发放等的预警支付进行重点核查,严格要求预算单位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一律以向个人银行卡转账的形式发放津补贴、劳务费及其他奖励,使财政资金使用去向有迹可循。

三是提升服务意识,及时、灵活地处理预警支付。 受部分预算单位工作特殊性影响,在处理处置社会突发事件、救灾济困等业务中仍存在紧急提现的情况,在处理此类预警支付时,省财政厅急相关单位所急,第一时间处理预警支付,主动与相关单位经办人员沟通联系,对相关报批材料认真核实,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的前提下,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得以有序开展,为全省财政部门服务预算单位树立了良好形象。

经过一年来的监控纠偏,引导、规范预算单位自觉压缩现金使用量,公务卡结算日益推广,津补贴管理日益规范,预算单位高频提取现金的行为明显减少,财政资金支出的透明度不断增强,现金使用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果。2014年,预算单位共发生公务卡结算15131笔,较2013年的11486笔增加了31.73%。同时,单位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现金结算5813万元,较2013年同期56953万元大幅下降,减少了89.8%。